旅游出行不文明,是网络经常曝出的热门话题。诸如在景区景点大声喧哗、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刻乱画、踩踏绿地、攀爬树木建筑物、给动物乱喂食等现象屡见不鲜,一直饱受公众诟病,不仅影响到了其他游客的出行体验,也破坏了景区的生态环境和秩序。一些人甚至把旅游陋习也输出国外,既损人格,更损国格。 《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作出明文规定,将这些不文明现象记录在案,以便进行管理和规范,这的确不失为一个好举措。整治旅游不文明行为,从国家到地方,都在采取办法、制定措施,力求取得实效和进展。这次对采挖竹笋、非法揽客、倒卖门票等4例旅游不文明行为进行惩处,体现了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严肃性,这对整治不文明旅游行为,无疑会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不文明旅游行为之所以禁而不绝,显然与管理手段不硬和跟进措施滞后有关。我们固然需要教育和引导的“软力量”,但也不能忽视刚性的问责和处罚。旅游“黑名单”制度的目的,就是通过对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惩戒,推动文明旅游风尚的形成。光靠“记录”在案、仅凭“上榜”曝光显然还远远不够,必须配套好相应的惩戒措施,并且严格执行到位,让不文明旅游者承担更大的违规风险、感受更多的出行不便、承受更强的诚信压力,才会痛定思痛、引以为戒,从而自觉克服、主动改正,做一个文明的旅游者,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旅游新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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