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动物世界》的人大概都知道,丛林里的野兽才需要想尽办法占地盘,这种丛林法则岂能适用于人类文明的城市中呢?守规矩明法度讲文明,人才谓之人,否则与野兽何异?倘若城市到处充斥着“霸占式”的丛林法则,那么城市又与丛林有什么两样呢?揆诸现实,类似占车位这样以私坏公的现象并不鲜见,都是城市文明的顽疾恶疤。 之所以这样的现象会存在,很大程度上在于人们缺乏对公共权益的维护意识。就拿占车位来说,假如是自家车位被占了,因为车位是私有的,所以权责明确,会第一时间找占位者理论。如果是路边的公共车位呢?理论上是大家共有的,但实际上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于是被占也就被占了,大不了多开几步路,到别处停也就是了。也就是说,我们缺乏维护公共权益的意识,很少有人愿意为公共权益费时费力去折腾。渐渐地,我们对一些霸占公共资源、侵犯公共权益、有损城市文明的事情,便也习以为常、司空见惯。这种漠视某种程度上,其实就是对各种违规行为与不文明现象的纵容和助长。 如果单靠相关执法部门的力量,虽然可以通过几次突击整顿把乱象的风头压一压,但毕竟从客观力量上很难做到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的全覆盖,于是就容易落入“整治一顿好几天,再过一阵又回潮”的怪圈中。所以,维护公共权益和城市文明,归根到底应当是一场“全民行动”。知屋漏者在宇下,生活在城市中的每一位普通市民,才是对乱象最有痛感,也最应该制止的大多数。如果没有市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城市文明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所以,相关部门也应当创造更多有利的条件,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维护城市文明的行动中。 尽管普通人没有执法权,但我们可以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发现并精准打击乱象,我们还可以通过营造强大的道德舆论共识,给乱象制造者施压,让侵犯公共权益的不文明行为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对于执法部门而言,积极主动地出击作为,也是维护公共权益与城市文明的应有之举,勿以恶小而不治,应当把更多的工夫花在平时。 文明不会凭空实现,也不是一劳永逸,我们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去维护公共权益,方能倒逼文明的养成,同时也要认识到文明与时俱进的特性,时刻随着文明的逐渐发展去不断完善相关规则。城市文明的提升既需要对乱象猛药治沉疴,也当从规划建设上强健筋骨、固本培元。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