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行为是我们倡导的见义勇为?近日,《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提交正在召开的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在该草案中,将“不顾个人安危”表述从条款中删除。草案不仅对见义勇为行为重新进行了科学界定,还对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见义勇为是一种非常令人钦佩和感动的行为。他人遭遇困难,毅然决然地伸出援手——这样的英雄奋不顾身、不计得失,带着一股侠义之风。从这个角度看,见义勇为往往带着一种“不顾个人安危”的精神,也正是这种“不顾个人安危”的忘我精神,令人钦佩和感动。 但是,英雄之所以是英雄,在于他们的所作所为,在于他们的精神境界。我们褒奖英雄,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并不是片面地推崇“不顾个人安危”。不考虑自身能力、不考虑现场的实际条件,贸然见义勇为,很可能既没有帮助到别人,还导致更大的危机和困境,甚至付出更加惨重的生命代价。 历史上见义勇为的故事数不胜数,唯独司马光砸缸的故事传颂千年。为何如此?不仅仅在于司马光见义勇为,更在于司马光展现出来的智慧。救人是勇,砸缸却是智,司马光有勇气更是有智慧,也正因为这一份智慧,司马光救人的同时没有使自己身陷险境,才使世人有幸领略到《资治通鉴》等一大批宝贵的史学遗产。 删除“不顾个人安危”的条款,体现了社会的人性与温情。恰恰是英雄们勇于奉献、勇于牺牲,带着“不顾个人安危”的忘我精神,全社会才更加要懂得爱护英雄、疼惜英雄。英雄没有想到、没有多考虑的,社会就要为他们多想一些、多分担一些。社会需要英雄的庇护,社会也要庇护英雄,社会需要见义勇为精神的弘扬,社会也要小心翼翼地保护见义勇为精神。 删除“不顾个人安危”的条款,更体现了社会的理性与文明。我们不片面提倡“不顾个人安危”,而是提倡科学的见义勇为、智慧的见义勇为。我们肯定见义勇为的大义凛然,却不鼓励英雄无谓的流血牺牲。只有这样,英雄在下一次路见不平时,才能依然有力量继续见义勇为。 我们对待每一个生命都应该充满敬畏和尊重,删除“不顾个人安危”的条款是社会的进步。我们应该尽其所能,让每一次义举都有最好的结果;尽其所能,让每一位英雄都得到应有的掌声与回报。如此,社会的温情方能不断传递,直至温暖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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