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17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联合部署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严惩文物犯罪分子,完善安保措施,堵塞监管漏洞,坚决遏制文物犯罪案件多发高发态势,切实保护国家文物安全。(7月17日 中新社) 文物是中华文化之瑰宝,集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于一身,是不可复制、极为珍贵的文化遗产。文物的特殊属性决定着极高的经济价值,也正因为如此,文物成为一些犯罪分子垂涎的对象。在利益的驱使下,这些人不惜铤而走险进行文物犯罪。守护国之宝藏,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肩负的使命,打击文物犯罪要绝不手软,坚决筑牢保护文物的防火墙。 打击文物犯罪要重拳出击。打击文物犯罪就要出重拳、下重手,集中各方面力量破获一批案件,惩治一批犯罪分子,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保护文物不是一个部门的责任,需要文物、公安、海关、边防等部门联合起来,实行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切实提高打击文物犯罪的能力。对于查办的典型案件还要借助媒体的力量进行广泛宣传,对犯罪分子进行公开曝光,营造打击文物犯罪的强大声势。同时还要建立文物犯罪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检举和揭发文物犯罪行为,织密群众监督的天网,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打击文物犯罪要坚持不懈。保护文物安全要警钟长鸣,不可有一时之松懈。文物的价值永远不会衰退,高压态势下依然有个别宵小胆敢以身试法。打击文物犯罪的这根弦需要始终绷紧,露头就打、严惩不贷的态势不能放松,只要敢对文物下手,就要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在专项打击行动之外,要将文物保护的合作机制形成制度固化下来,让打击文物犯罪的合力始终不放松,保持打击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 打击文物犯罪要毫不留情、绝不手软,这既是保护单体文物的必然要求,也是赓续中华文化的关键。一件重要文物的流失,中华文化的传承就可能出现缺口,会给民族、给历史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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