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集美文明网>道德建设> 正文

集美区提高“两节”困难群体慰问金标准 扩大慰问群体

2018-02-09 14:52:15董明哲来源: 集美报责任编辑: 李霖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集美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文,提高“两节”困难群体慰问标准。将城乡低保人员“元旦春节”慰问标准提高至单人单户1200元/人,多人户1000元/人;将散居特困人员“元旦春节”慰问标准提高至800元/人,将孤儿“元旦春节”慰问标准提高至700元/人。

同时扩大慰问群体,主动将低收入家庭纳入慰问范畴,对低收入家庭开展“元旦春节”和“国庆中秋”节日慰问, 年均提高2500元/户。

为切实保障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补上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我区进一步织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