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有效实现人才价值的“软件工程”,激励的过程是一个完整的关系链,需要催生下属的动机、激发下属的行为、引导下属的奋斗目标。对干部实行正向激励,最根本的目的是正确引导干部的工作动机,使他们在实现干事创业目标的同时实现自身的价值,这样能够不断保持和发扬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美国哈佛大学詹姆斯教授曾对人力资本的激励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他的结论是:如果没有激励,一个人的能力只能发挥20%~30%,如果加以激励,一个人的能力可发挥到80%~90%。领导干部工作的核心之一,就是努力激发下属的潜能,使每个人各尽所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干部工作的要求是要两手抓,既要严格约束干部又要正向激励干部,二者缺一不可,关键是如何使二者实现内在的互补、协调和统一。只强调正向激励而放松严格约束,就会出现乱作为甚至腐败问题;只注重严格约束而忽视正向激励,则会出现懒政怠政等不愿不敢作为的现象。现在一些地方之所以懒政怠政现象比较普遍,其深层次的根源就是在强化严格约束措施的同时,对干部的正向激励机制和措施没有及时跟上。约束管理既要有严格的硬约束,又要有严格的软约束。严格的硬约束一般是党纪国法、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重在制度机制安排;严格的软约束通常是道德自律、价值导向和作风建设,是内在的、无形的,重在理想信念。正向激励管理既要有物质激励,更要有精神激励和荣誉激励,要注意舆论的正面引导。 干部管理的实践不断证明,任何时候干部管理工作都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防止顾此失彼、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严格约束干部重在规范行为、施加压力;正向激励干部旨在激发热情,传递和增强新动能。 干部正向激励措施要与法律法规约束和文化激励有机结合 合法合规进行激励是干部正向激励的基本要求与底线。在制定干部正向激励措施时,首先要杜绝把正常激励当成奖励、把择优搞成普惠、把破格变成越格的现象,以制度规范职务晋升,保障合理福利待遇,提升干部激励正效应;其次,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津贴补贴发放都按照程序合法合规进行,切忌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悖;再次,要尽快把正向激励与重视培育正向激励文化结合起来,文化具有培养道德良知、增强人格魅力和提升成长力量的激励作用,是实施领导管理最重要的精神支柱,能够为干部积极向上提供坚定的信念之源。 推进激励的过程中应重视树立正向激励的典型榜样。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的绝大多数干部是有着干事创业拼劲的,对于为官有为、积极作为、善创业能成功的干部,在及时给予奖励兑现的同时,也需要尽快树立一批忠诚干净、吃苦耐劳、积极肯干的正面典型,发挥正向激励的榜样模范带头作用。真正做到让对党忠诚、自身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有盼头、有干头、有奔头,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应着力在完善干部正向激励制度上下功夫。在设计安排激励制度时,必须考虑到制度的科学性。比如,宽容失败、鼓励正向激励的制度环境是滋养创新精神的宝贵土壤,必须要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容错纠错免责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核和审计结论融合起来,只要是出于公心、不谋私利,符合干事创业改革的大方向和地方实际,就不必求全责备,尤其要加大对改革实绩的考核权重比例,切实畅通绩优者上、绩差者下的干部有序流动渠道,让那些愿干事、敢干事的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充分释放出闯的魄力、拼的劲头。(作者:刘进军,系甘肃省行政学院书记;范义,系甘肃省行政学院研究员。均系甘肃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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