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12年“禁放令”、12年“禁改限令”后,北京再次恢复了“禁放令”。12月1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将北京五环路以内区域(含五环路)由“限制燃放区域”调整为“禁止燃放区域”。伴随着北京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收紧,还有天津、河北保定、浙江湖州等地已经施行或即将施行“禁放令”。(12月7日浏阳网) 告别烟花爆竹,已渐成时尚。就笔者生活的小县城,虽地处欠发达地区,去年除夕燃放烟花爆竹的也明显减少。往年从除夕中午开始,鞭炮声就此起彼伏,今年到了初一的早上才听到零星的鞭炮声,动静远没有往年大。当然,这中间有政府管控的作用,确也不能抹杀群众的绿色自觉。大家都不去燃放烟花爆竹,也就没了攀比的心理,邻里之间也就扯平了,小区里也没了满地的纸屑。过年都可以不放烟花爆竹,那么,平日里遇上红白事,不放鞭炮,也不会少点什么。 其实,人们热衷于“噼里啪啦”,是骨子里心虚的外化。越是穷,越想放炮炸跑霉气,迎进福气;越是心里有鬼就越怕鬼,只好借炮仗壮胆驱心阴。真正日子殷实了,心境舒坦了,反倒不稀罕那些“噼里啪啦”的玩意儿。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几千年的民俗,人为附加的功用甚多。老百姓不论是过节、庆生、结婚或者添丁,都喜好放上几挂。若说燃放烟花爆竹是为了赶鬼驱邪,或烘托喜庆气氛,那么办丧事就应该拒绝鞭炮才是,而往往办丧事放鞭炮比办喜事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噼里啪啦”之中,到底是该高兴啊还是该悲情?就算放鞭炮能赶鬼驱邪,能赶到哪里去?张家放时,躲到李家,那么李家放鞭炮,岂不又回到张家?说白了,是自欺欺人而已。对喜事丧事都少不了的烟花爆竹,国人赋予的文化意涵太庞杂,且自相矛盾,只能说明是一种跟着愚昧走的从众心理在驱使,并非理性取舍的结果。 以前,住大杂院放鞭炮,如今住进了高层楼房,还在楼梯间大放特放,震得整栋楼直颤抖,室内的器皿叮当作响,我们真的需要这样的所谓喜庆吗?燃放烟花爆竹的确是千余年来中华民族庆贺的传统方式,是一种传统文化,但文化并不一定都值得“统传”。对于糟粕文化、过时文化,理应勇于扬弃,才能使一个民族轻装前行。时代在进步,文明在发展,习俗也应该变身优化、与时俱进,不能放进筐里就是菜。放烟花爆竹,主要是图个热闹,但不放烟花爆竹,照样可以热闹的。比如过春节,挂红灯笼、贴福字、贴年画、贴春联、守夜畅谈等,这些都可以让没有烟花爆竹的年一样有年味。 过清新、环保、舒适的日子,是每个人的向往。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就是给自己送清新。这需要广大民众“从我做起”,不去惠顾那些烟花爆竹,如有必要,可选择电子鞭炮、鲜花等低碳环保的方式传递喜悦和祝福。这样的选择才有新时代范儿。 对人类身心健康有益的文化当然要发扬光大,对人类有危害的习俗理应毅然抛弃,这才是明知之举。既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又污染空气、破坏环境清洁的烟花爆竹之类,理当扫入历史的垃圾堆。不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具有环保意义,也是一种时代文明的呼唤。(泉州市委文明办张全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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