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旅游市场持续火爆,但由此衍生出的一系列问题也急需解决。应当说,发布假期旅游“红黑榜”,无疑是旅游业提质增效的好声音,其作用毋庸置疑,最佳和最差景区在公众面前曝光,其影响和警示作用显而易见。登上“红榜”的景区、旅行社、导游,可以为他们打造口碑,吸引更多游客;登上“黑榜”的景区、旅行社、导游,会在社会上产生负面效应,游客会选择用脚投票,远离他们,倒逼他们自我纠正错误。 事实上,国家旅游局于去年国庆长假后就曾发布十一假日“红黑榜”,集中表扬了最佳景区、优秀旅行社、优秀导游和文明游客,并公开通报了综合秩序最差景区和不合格旅行社。这一“红黑榜”刚一公布便备受关注,其中一些批评性建议更值得关注。有人就指出,“红黑榜”是国家旅游局规范市场乱象的有益尝试,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同样值得我们反思——由于现阶段榜单内容基本由地方旅游部门上报的情况汇总而成,即国家旅游局未直接采集信息,为此许多地方出现了“报喜不报忧”的情况,“红黑榜”有逐渐沦为单方面的“光荣榜”之嫌。同时,对于哪些景区该上红榜、哪些该上黑榜,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普通游客和导游,可他们都没有实际发言权,这大大降低了“红黑榜”的公信力,新制度的新瓶装了地方保护主义的旧酒。 没有程序公平,就没有结果公平,自产自销的“红黑榜”自然难以服众。有鉴于此,河北省建立旅游信用信息“红黑榜”制度的初衷可嘉,但在具体操作中,一定要将提高游客参与度放在首位,发挥好游客在评定“红黑榜”过程中的主体作用。除此之外,如何在“红黑榜”的基础上建立起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机制,让上红榜者感到光荣,让上黑榜者受到制约,真正起到“红黑榜”所应有的作用;如何建立一套长效的监督、举报、追责机制,在更大范围内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并加以完善。只有做好了这些工作,才能充分发挥“红黑榜”的效力,真正把压力落在景区管理者身上,并传导到每个商户,倒逼旅游经营企业自觉提升诚信度、知名度、美誉度,营造和谐的旅游环境。(盛人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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