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活跃农村文化氛围,一些从事文艺表演的院团和人士到农村开辟市场,确是一件好事。但是,这里有个重要前提,即所开展各类表演必须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对农民的生产生活产生正面影响。而如果一些表演低级趣味不断、混淆农民群众视听、误导农民群众价值取向的话,这样的表演不要也罢。换言之,农村尽管需要源源不断注入文化,但却不是低俗文化“倾销”之地。 就近日媒体曝光的某些地方农村存在“脱衣舞”等低俗表演的情况看,一些无良院团和无良人士俨然已把农村当成低俗文化“倾销”之地。对此,我们不仅要高度警惕,而且必须采取措施,对已经渗入农村地区的低俗文化进行彻底整肃。 坦率地说,低俗表演并非今天才在一些地方的农村有之,而是很多年前就在一些地方的农村出现过。而且,地方和相关部门针对出现的低俗表演也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打压整治措施、且取得过不错的阶段性成果。为什么时至今日这一低俗现象仍有市场?这的确让人深思。窃以为,这一方面在于某些无良院团和无良人士受利益驱使,心存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则在于对农村文化监督监管还存在一些漏洞。往更深处看,这与健康向上的文化内容、文化服务的欠缺也有关系。 由此来看,要杜绝农村成为低俗文化的“倾销”之地,必须追根溯源,从源头着手治理。这既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文化市场规则,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秩序,及时补上“漏洞”、弥合“缝隙”,不给无良院团和无良人士可乘之机,更需要相关方面加大对农村文化市场积极健康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用积极健康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充盈农民的精神世界,让“良币”及时赶走“劣币”。 我们看到,近期文化部针对农村一些地区低俗表演的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实施。此举正有调动全员力量,共同抵制和整肃低俗表演、阻断低俗文化传播之义。设若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相关方面将有关的制度规则给进一步健全完善起来,并及时为一些农村地区注入更多“正能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相信,这些农村地区就不容易再次“沦落”为低俗文化“倾销”之地。(桑胜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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