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 化解道交纠纷的速度与温度
2017-02-27 09:12:53 来源: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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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法院交通法庭法官向交警了解案情。李松荣摄 人民法院报讯(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 吴淑贞 庞 敏)为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快速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13年2月,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成立了集美法院交通巡回法庭,统一处理辖区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纠纷案件。该法庭设立在交警大队,自设立以来,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294件,结案2275件,极大提高了辖区交通事故纠纷解决质量与化解效率,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发展与稳定。 无缝衔接 多方合力定分止争 走进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交警大队,集美法院交通法庭的指示标志清晰醒目。“交通法庭在这里与交警大队、司法局和保险公司以‘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为依托,在工作中相互配合、无缝衔接,建立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法院调处多元化、立体式纠纷解决机制,群众可以在这里一站式解决交通事故纠纷。” 交通法庭负责人牛守启向记者介绍。 “想不到交通法庭这么快就处理好了我的案子,真是省心省力。”正在接受调解的当事人老张激动地告诉记者。 原来老张在集美辖区内因一起机动车连环相撞交通事故受了伤,交警认定老张负事故次要责任,与其直接相撞的小轿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其他未与其接触的机动车不负事故责任。因涉事车辆较多,老张和其他当事人长期磋商未果,无奈之下来到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 在调解中心,驻点保险公司迅速对老张的损失进行初步核算,确定了各项合理损失。因案件关键在于未与老张发生接触的无责机动车的承保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无责赔偿的问题,双方争议较大,行政调解无果后,老张就该案起诉至交通法庭。主审法官及时与事故双方及保险公司协商,并向交警部门了解事故经过、认定等处理程序,通过多方协作,老张很快拿到了赔偿款3.2万元。 牛守启向记者详细阐述了交通法庭的工作流程:“我们各家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形成合力。保险公司先对调解中心案件进行初步核算、确定损失,使当事人做到心中有数,为后续调解工作打好基础。调解中心将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优势向当事人释明,引导其作出理性选择,使矛盾通过调解得到快速化解。纠纷经过上述调解均无法化解最终起诉至法院的,交通法庭在诉前调解阶段,与交警大队在事故经过、认定等处理程序上进行沟通交流,促使诉调对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确保高效、有序地解决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交通法庭在处理案件时会就理赔方案与保险公司及时充分沟通,力促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在保障当事人利益前提下,让受害人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赔偿款。自交通法庭成立以来,共调撤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纠纷案件2037件,调撤率达8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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