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开始,国家旅游局协同相关部委针对中国游客文明旅游出台了十余项通知及具体举措,可谓细致入微。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仍存在一些问题。旅游法对旅游者提出了文明旅游的义务,但是,违反后的法律责任仅仅是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依法赔偿旅行社的损失。如果不解除合同的获益更大,那么,即使旅游者违反了文明旅游的规定,旅行社也不会解除合同。对于那些选择自由行的游客,这款法律条文更是鞭长莫及。(2月3日《法制日报》) 旅游,把文明丢掉了,就缺少了一种美。旅游是文明发展的产物,古代人民忙于土里刨食是没有闲功夫去观赏湖光山色的,只有进入现代社会,随着人文精神的兴起、生活条件的改善,“到外面去看看”的旅游文化才开始风靡。旅游本身就是人们思想认识提升的结果,它让人们不再单纯地注重物质财富的创造,而是更多地关注精神世界的滋养和成长,去获取和丰富人生前行的精神驱动力。在旅游中,人们于鬼斧神工的自然奇景中感受天人合一,人们于宏大辉煌的人文景观中感受文明魅力,人们于互助互帮的游玩旅途中感受群体温情,这是一种审美的情趣,也是一种文明意识的凝聚。 旅游需要有文明的礼仪,这是最基本的底线。旅游是去体验一种新的生活,去欣赏一种不一样的水土,去和另一群人进行友善的交流,最基本的文明素质和情感尊重最是不可或缺。文明礼仪就是约定俗成的最好“通行证”,它让陌生人能建立正常交往,让熟悉的彼此能深入了解,从而构起最基础的交流渠道,让“友善”成为一种价值观。我们的文化认同“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的道理,知行合一是我们获取人生经验的重要途径,旅游则是去践行这种认知的好选择。“有朋自远方来 不亦乐乎”,要成为“有朋”首先要能文明旅游,“劣迹斑斑”的不文明旅游只会没有朋友。显然文明有礼的旅游态度,能在旅途中更多地收获友谊、体验和经历。 文明旅游要严格要求自己,让旅游行为成为美的一部分。人活一世,到底追求什么,关于这个答案,很多人给出了很多的解答。如果从“真善美”的角度去回答,有一个较有说服力的答复是:追求美好的生活、让自己成为美的一部分。表里如一,表达出逻辑层面的内洽性,让一个人的“所做”“所想”呈现一致性,很好地表现出此人的精神气质。一个对自己要求不高、约束能力差、做事不文明的人,尽管他一再声称自己追求美,我们也很难相信他就是这样的人。因为他的行为与思维的脱节,行为的不检点映射出的是思想认知不到位。反之,人人在乎自己的旅游举止,真真切切地把文明细节反映到旅游的全过程,那么就能不断巩固和提升个体的文明意识,不断地把文明之美迸射出来。 文明旅游往小处说是反映个人出行的小事,往大处说则是体现国家形象的大事。《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等政策举措,应该成为我们头顶的达摩克斯之剑,时时提醒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文明旅游要让“美”可以随处安放,我们也要用文明举止伴随祖国共成长。(赵德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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