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工商联开展法律服务 推进全区诚信建设
2015-08-18 13:34:33来源: 集美政府网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2015年7月8日,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与集美总商会合作,举办厦门总商会法律顾问团进区入会入企服务活动。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书记王沁、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董仁生、厦门总商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集美区工商联主席李金山、集美区工商联党组书记蔡金炼、厦门总商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林必升、厦门市司法局律管处调研员吴玉玲、集美区工商联副主席兼秘书长郑伟强等出席会议。另外有10名市总商会法律顾问及30家我会企业代表参加座谈,活动分座谈和现场咨询两个小组同时展开。 座谈中,王沁书记就“民营经济44条”落实情况和集美企业进行了交流,鼓励企业积极反映企业经营感受感想,为营造与国际前沿水平接轨的一流营商环境添砖加瓦;李金山主席表示,工商联作为民营企业的“娘家”,有责任积极履行职能,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鼓与呼,此次会议旨在拓宽法律服务企业渠道,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帮助会员企业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经营管理,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积极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集美区工商联(商会)副主席兼秘书长郑伟强倡导企业搞好诚信体系建设。法律顾问团成员表示,将充分发挥顾问团成员的集体智慧,借助厦门特区的地域优势,从制度设计、个案服务、法律宣传等方面来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希望进一步加强和集美商会会员的互动交流,以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现场交流互动非常热烈,尤其是郑安安代表的律师团与现场企业家的法律咨询环节热闹非凡。司法局代表、国税局代表、税务事务所对最新政策做了宣讲。现场设有一对一咨询处,接受企业单独咨询,方便法律顾问根据危机类别、风险程度提出一对一的解决方案,使民营企业在处理法律风险和企业危机的能力上得到一个质的提升,同时又充分保护企业咨询法务问题的隐私。 |
相关阅读:
- [11-28]省工商联认真传达学习省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 [12-01]省工商联传达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 [12-07]南平市工商联党组书记黄雄杰参加福州市建阳商会理事会议
- [09-24]集美区工商联(商会)党员干部志愿者积极投入灾后重建
- [11-24]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联合致信祝贺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
- [12-06]省工商联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 [12-07]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联席会在我县召开
- [12-12]厦门同安工商联(商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陈福祥连任主席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