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日本多学者铁证指钓鱼岛属中国 日本借侵略窃取

www.fjnet.cn 2012-10-16 15: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文章还指出,早在40年前,日本京都大学已故著名学者井上清就以《钓鱼岛诸岛的历史与所有权》一文阐明钓鱼岛属于中国,并提供极重要学术佐证。

井上清1972年出版《“尖阁列岛”——钓鱼岛列岛的历史解析》一书,列举详尽的中日历史,指出:“所谓‘尖阁列岛’中的任何一个岛屿从未归琉球领属,而是自古以来就归中国领属。‘尖阁列岛’——正确说应该称为钓鱼岛列岛,是日本通过甲午战争从中国窃取的。日本无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而投降后,本应根据公告中的领土条款,把岛屿归还中国。”

井上清认为,将钓鱼岛、尖阁群岛(尖头诸屿)及黄尾屿总称为“尖阁列岛”,始于1900年冲绳县师范学校教师黑岩恒的命名。然而井上清发现,“尖阁列岛”在历史上不仅范围不明确,名称也不确定,一时称“尖阁列岛”,一时又称“尖头诸屿”;各岛名称也不固定,“黄尾屿”叫“久场岛”,“久场岛”在某时期又指“钓鱼岛”。分析认为,日本政府在岛屿名称上含糊其辞,背后有政治动机,和窃取他国领土的行为有必然关系。

日本横滨国立大学教授村田忠禧多年来亦一直以事实说话。他延续井上清的观点,认为日本占据钓鱼岛,是借甲午战争胜利之便趁火打劫。自从明代以来,中国各种地图和文献都把钓鱼岛、黄尾屿和赤尾屿标记在中国版图,而且自古以来就有中国渔民在该海域捕鱼。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