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1月4日讯(记者 曹政)从昨天开始,市住建委网站开始公开对《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而这也为本市农村危房改造立下不少规则。在征求意见稿中专门提到,本市农村危房改造应当以农村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为前提,以保障其住房需求为目的,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农村居民住房状况合理确定。因此,具有农村户籍的低保户等人群将获得一笔针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从目前来看,这一补助面积定为45平方米。 补助要求房屋达C级、D级危房 根据征求意见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对“人”和“房”都有要求。 其中,“人”的方面是本市危房改造补助重点对象为具有本市农业户籍,享受农村低保、低收入救助,以及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而“房”的方面则要求住房状况符合《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中C级危房、D级危房。改造对象人员范围可根据中央和本市有关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记者查询发现,这两个级别的危房在相关文件中有十分清楚的要求。比如,C级危房要求承重的墙体多数轻微裂缝或部分非承重墙墙体明显开裂,部分承重墙体明显位移和歪闪;D级危房也要求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 对于老百姓更关心的改造质量上,征求意见稿也有涉及:农村居民住宅应达到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要求,住宅节能应参照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房屋建成后,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应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和被改造对象等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联合验收,确保翻建维修后的住房符合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要求。 两大类人群有望获补助 据悉,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翻建和维修两种。危房改造以农村居民自建为主,各区也将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居民住房实际情况、村镇建设规划以及申请人的意愿,合理确定危房改造方式。 征求意见稿显示,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方面,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实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的补助面积为3间,每间15平方米,共计45平方米;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的补助面积为3间,每间18平方米,共计54平方米。至于具体每平方米补助标准则由各区根据工程造价标准、本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由专业造价部门自行测算,并报区财政局申请。同时,纳入中央改造范围的农村居民优先使用中央补助资金。 实际上,本市已经开始对农村危房改造予以补助。以2016年为例,经过复核与认定,本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总数为900户。这其中,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其他贫困户是重点补助对象。至于补助资金,以往也分为两类,即中央补助资金,这是各区优先确保使用的;而本市也有区级财政补助,标准为社救对象翻建按每户不低于4.5万元补助,维修房屋按每户不低于2万元补助,优抚对象房屋翻建按每户不低于5.4万元补助。 补助对象将被动态核实 危房改造补助也将有一套严格的申请流程。根据征求意见稿,申请危房改造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而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应将申请家庭信息与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动态核实,查验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村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以村为单位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在村民委员会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同时相关单位和人员会对申请家庭的住房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并提出改造意见。 如果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家庭采取虚报、隐瞒等手段,骗取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的,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取消危房改造补助,追回已享受补助金。情节恶劣、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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