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5年 365套房还没“两证”
事发漳州市区志诚广场,因小区规划有过调整,土地出让金缴交存争议
闽南网1月13日讯 交房5年多了,却迟迟办不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漳州市区志诚广场(原九龙官邸)的业主们不胜烦恼,户口不能迁入,影响孩子上学,房子的再次交易也受影响。
到国土部门打听,业主们才得知,原来是开发商漳州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下土地出让金。前天,多名业主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反映此事,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协调解决此事。
海都记者从漳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志诚广场调整规划设计后,涉及容积率调整以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小区目前仍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该局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业主:
没有“两证”不能落户 孩子上学只能寄读
志诚广场位于漳州市区胜利东路以南、天下广场西北角,一共4幢楼,有365套房子,其中住宅332套,店面33间。该小区于2011年11月交付使用。
B幢业主吴先生介绍,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在交房180天后,开发商应将办理房产“两证”的手续提交给国土局等有关部门。2012年5月份,吴先生在志诚广场买了一套面积14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没想到房子的“两证”至今没有着落,直接影响到孩子的入户和上学。
由于房子“两证”久拖未能办理,此前,志诚广场几名业主已起诉开发商。2015年3月,漳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定,志诚房地产公司未能依约按期将办理权属登记所需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
被动调整规划 不愿补缴土地出让金
昨天,海都记者来到志诚广场小区了解情况,发现志诚房地产公司只有两三名员工在打理事务。记者试图电话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江,但对方手机已关机,公司员工拒绝透露张志江的其他联系方式。
随后,海都记者联系上志诚房地产销售负责人陈先生。陈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志诚广场补缴土地增容费的情况说明,文中称,该地块是志诚房地产公司于2005年购买的,当时志诚房地产按初始容积率3.51报备,但报送时,当时的漳州市规划部门考虑到胜利东路主干道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景观美化需要,要求志诚房地产重新调整设计方案,将原条形设计方案中沿胜利东路建设的一幢18层建筑改为绿地,并将项目西侧围合式条形楼建筑改为点式30层的高层建筑,容积率定为4.5。
陈先生介绍,调整规划后,虽然志诚广场增加了10642.29平方米建筑面积,但建安成本增加了1000万元以上,并且因减少了2000多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面积,开发商为此减少3000多万元收入。因此,志诚房地产公司认为,当时志诚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是在有关部门强烈调整下被动接受的,因此,国土等有关部门要求志诚房地产补缴土地增容费一事不合理。
去年9月份,志诚房地产已就此向漳州市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目前复议结果还未出来。
部门:
将通过法律途径 解决此事
海都记者获悉,2012年5月份,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已下发文件,通知志诚房地产公司需按规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15年7月份,市国土资源局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志诚房地产在当年8月7日之前补缴土地出让金773.01万元,但志诚房地产至今未交。对此,市国土资源局沈副局长表示,该局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昨天上午,对于开发商申请撤销关于补缴土地出让金一事,漳州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一名工作人员称,此事还在办理中,不便透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