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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限外令”十年首次松动意味着什么?

house.fjsen.com 2015-09-11 10:02:2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李婷婷 我来说两句

近日“六部委调整房地产政策,为外资松绑”的消息颇引记者关注。最近住建部、商务部等六部委发文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及管理政策,出台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此项新规一定程度上取消了外资投资房地产和购房的限制。境外人士国内购房十年首次松动。

据了解,新规强调,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此外新规也提到,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的规定。

而此前,按2010年11月4日住建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下发的相关规定要求,对境外个人购房的限制是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此外,此前对于外国人的购房政策,对于其居住的年限是有要求的,即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

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除少数仍在严格执行限购的城市,境外人士在国内的购房已经不受限制。

同时分析人士认为,随着限购政策在很多城市逐步松动并取消,楼市“限外令”松动与取消也在情理之中,事实上,随着房产税征收渐近,购买多套房的人会逐步减少,拥有多套房的人也会逐步抛出手中房源,刚需与改善性需求目前仍是楼市主要动力。

据分析,一些外企高管多是租房,即便楼市“限外令”松动,吸引合格的境外人士购房已是今非昔比。

外资国内投资房地产业门槛降低

据了解,2006年文件曾要求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

此次调整一定程度降低了外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的门槛。按照现行规定,如果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如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

分析人士认为,新规不仅释放了鼓励境外人士在国内购房的信息,而且释放了欢迎外资投资中国甚至中国房地产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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