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国土部网站消息称,国土部和住建部近日联合发出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的衔接(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称将建立房屋登记档案和房屋交易档案查询互用制度。房屋登记簿等房屋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房产交易资料由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管理。
根据指导意见,房产管理部门要实时将依法办理的房屋转让、抵押等相关交易信息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据相关交易信息进行登记。在完成房屋登记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也要实时将各类登记信息提供给房产管理部门。
按照上述指导意见,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职能部分接入不动产登记,但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等职能仍然保留,且房屋交易、抵押等需经过住建部门审核,审完以后再去办登记。
“商品房是不动产登记的大头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环,住建部门的房屋数据和不动产登记的衔接的落地将大大推进不动产登记的落实,此外房地登记统一,可以有效的落实以地控房,有效防范一房多卖、已抵押房屋违规出售等行为的发生,确保交易安全。”国土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佟绍伟如是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原国家地籍管理司司长向洪宜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动产登记最大的亮点就是从分散步入统一,其间的难点之一就是破除部门利益。
8月26日下午,国家林业局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林权登记资料和土地基础数据资料移交给了国土资源部。国土部副部长王广华介绍,国土部将与国家林业局一起共同研究制定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办法。
“和林权登记资料相比,房屋数据更为关键,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商品房是信息交易更替最频繁的部分,此前的登记由住建部门完成,现在统一到国土部肯定涉及到部门职能的调整。”(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丁祖昱介绍。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也表示,登记是房地产交易、监管的重要一环,也贯穿整个购房过程。“如果登记职能划入国土系统,住建系统在房屋交易管理方面的职能也会一定程度上面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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