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土地改革试点已经公布,小产权房“转正”再次化为泡影。
今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在全国选取33个县(市)进行土地改革,但该文件一直未对外公布。从中农办主任陈锡文、国土部部长姜大明等官员的解读来看,本轮土地改革不包括小产权房;目前正在推进的不动产登记,小产权房也同样没份。
经济观察报获知,本轮土地改革的最大亮点在于,较大幅度提高了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原来的法律规定是,按被征农地的原有用途来确定补偿,补偿上限是不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下一步的要求是,将综合考虑土地用途和区位、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等情况,来确定农地征补标准;对于政府征地造成的失地农民,将全部纳入养老、医疗等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提高补偿标准之外,所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只是限制在乡镇企业用地,而且“入市”的前提是,必须符合国土部的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农民还是只能一户一宅,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还是限制在本村村民之间,严禁城里人到农村买地盖房。
目前全国共有16.5万平方公里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其中农户宅基地占比70%,乡镇企业用地占10%。
设限“入市”
土地改革涉及的面很广,业内对本轮土地改革最为关注的是农村建设用地的入市。《意见》明确了农村建设用地的改革方向,业内将之归结为“三块地”改革。
与以往试点多在个别发达省份展开不同,本轮针对“三块地”的改革试点是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国土部对每个省(市、区)都给了试点名额。由于改革突破了现存土地管理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授权国务院,在33个试点县(市),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相关“三块地”的有关规定。
按照陈锡文、姜大明两位官员的介绍,中央对“三块地”改革非常“审慎”,遵从的是“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坚守的三条改革底线是,土地公有制性质不能改变,耕地红线不能突破、农民利益不能受损。
对于农地征补标准,曾有业内专家乐观预测,征补标准将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10多倍,而一位国土部官员公开的说法是,这纯属对土地改革的曲解、误读,甚至有恶意炒作的嫌疑。中农办副主任韩俊也曾表示,征地补偿提高10倍的说法不靠谱。
从公开报道的《意见》内容来看,下一步即便是要综合考虑土地用途和区位、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最终也还是由政府来确定农地征补标准,不可能完全由市场来决定。用姜大明近期的说法,试点县(市)将“合理”提高被征地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
此前,中国社科院的一份报告显示,现在全国失地农民累计已达4000万~5000万。对于由此可能带来的问题,相关部门在加大就业培训力度的同时,还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养老、医疗等城镇社保体系。
蔡继明等专家认为,本轮相关“三块地”的改革,重点是放在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上,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力度都很小。为此,在《意见》印发之前,他曾联合16名土改专家,向中央深改领导小组提交“报告”,建议加快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步伐,适度开放小产权市场,但结果却是成效甚微。
结合3月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可以看出,中农办、国土部等方面对小产权房还是“冷处理”,不登记更不发证,这意味着,小产权房合法化的路途还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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