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租售价格猛涨、公摊面积藏“猫腻”……记者在部分城市调查发现,眼下,一些住宅小区业主维权问题比较突出。分析人士指出,我国虽然公布了《物业管理条例》,但是部分城市并未认真贯彻执行。一些小区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相互勾结,“打劫”业主合法权益,有的行政管理部门也参与“分肥”。 公共权益流失,车位价格猛涨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汽车,而小区车位配比不足。 为了爱车有位可停,许多车主不得不购买车位。“我买车花了15万,结果一个停车位要20万。”武汉徐东某小区黄女士说。 武汉洪城物业公司刘经理说,车位价格一路上涨,当初三四万元的车位如今多涨到十几万元、数十万元,高档小区的车位抵得上一套小户型房产。 在部分小区,车位原本已经十分紧张,但物业公司还将其转给了开发商及外单位使用,加剧了“一位难求”。 而业主们高价买来或租来的车位,还有不少其实是开发商低价租用的人防工程用地。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宫步坦介绍,以武汉某小区为例,开发商以低于1角钱每平方米每天的价格与人防部门签约,又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业主。如此算来,小区90个人防工程地下车位为开发商带来1800万元收入。就这样,通过低价租高价转,开发商获取了相当可观的收益。 虚设公摊,坐吃“维基”利息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有的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还在公摊费用上做起了“文章”。比如,有的是先将停车位纳入公摊,由全体业主“埋单”,而后,又将车位再次卖给业主。 根据《物权法》规定,如果车位是由已经计入公摊的公共设施改造而来,开发商对其就没有所有权,车位租赁或出售收益为全体业主所有。 除了虚设公摊面积以谋取利益之外,小区中诸如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绿化养护费、水箱清洗费等费用,也多以“公益”之名进行了“公摊”,但使用情况常常不容乐观。 侵占业主权益,账目从不公开 通过走访,记者了解到,部分城市的小区物业管理用房被计入了公摊面积,但却被开发商用于租售获利。“小区的游泳池、羽毛球场、网球场等,原本是归业主集体所有的权益,现在却被开发商长期侵占。”北京市莲花桥附近一小区业主告诉记者,小区开发商侵占、转移业主权益获得了五六百万元收益,但并未向业主公布资金去向。 “一些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是‘利益共同体’。”湖北省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王建国指出,这些公司要么是开发商的下属企业,要么是开发商选定的企业,当然维护开发商利益。 (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