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让道房地产税
“重庆(楼盘)、上海(楼盘)的模式已经被财政部否定。”3月16日,原国税总局副局长许善达的一次公开发言,让始于2011年的房产税试点再生争议。
3月19日,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间隙对媒体表示,目前没有将房产税试点扩大到其他城市的计划,而将专注于起草房地产税法。
事实上,早在3月12日,亚太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就发文表示房产税“已经死掉了”。“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下称“《决定》”)与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说明:"加快推动房地产税立法,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房产税和房地产税只一字之差,但表明过去所提的房产税和试点已经被否定了。”谢逸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则对谢逸枫的观点不能苟同:“在土地出让收入逐渐减少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开始重视房产税,客观上有利于推动房产税的进一步推广。但以何种形式出现现在还没有定论。”
房产税难抑房价
房产税的存废之争始于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黄泽明提交了一份“终止房产税试点”的提案。
“试点至今已经3年之久,尚未看到试点有结束的迹象,也无法知道试点是否已经达到某种目标。本着税负公平原则和政务公开原则,我建议终止上海市、重庆市的房产税试点。”黄泽民在提案里如是写道。
2011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同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两地发布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方案,并开始施行。
“房产税试点3年,既没有达到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目的,也没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反而造成"穷人缴税,富裕者没有纳税"的现象。”谢逸枫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以上海为例,现在上海年纪较大的本地人普遍拥有两三套房子,极端的还有人拥有10套房子。根据房产税试点方案,征税对象新老划断,只对方案公布日期之后的新购住房实行征税,所以拥有多套房子的市民不在征税对象范围内。
李佳是北京(楼盘)市石景山区的一名房产中介,聊起房产税,他坚定地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房产税不会对北京的房价产生任何影响。目前北京的住房需求仍然属于刚需,以投资为目的的只占少数。房产税可能会使拥有多套房产的业主选择抛售,但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来说,这部分存量只是杯水车薪,不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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