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房产税起征点上调之后,重庆楼市马年首推新政。
2月10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差别化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实行贷款首付比例差别化管理,不再像以往“一刀切”式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三成,而是根据所购房屋面积确定首付比例,比如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可降至两成。
此外,上述《通知》还明确了夫妻双方参贷后,个人单笔总额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40万元的1.5倍,也就是60万元。《通知》还优先支持首套房个贷需求。
昨日(2月12日),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重庆业内人士表示,这不能算做刺激重庆楼市的新措施,主要还是为了配合国家调控政策,支持刚需购房,其成效主要在于放款额度及时间节奏。
首付比例不再“一刀切”
记者注意到,虽然此前重庆市个人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也推出过两成,比如在2009年与2012年,重庆住房公积金个贷首付款比例曾由30%降为20%,但此次推出的住房公积金个贷措施的看点,在于首付比例“差别化”管理。
上述《通知》要求,在最高额度内,根据所购房屋面积确定首付比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2010年11月初,住建部曾联合财政部、央行、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问题的通知》,这一文件要求“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实际上,当初住建部出台文件的初衷正是为了遏制高房价,保护刚性购房。随后,包括重庆在内的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一度摇摆不定。重庆一位不愿具名的地产机构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自2012年9月重庆住房公积金政策“松绑”之后,当地一部分楼盘已然把最低首付两成调回三成,一部分楼盘索性停止公积金贷款。
记者注意到,目前重庆出台的文件增加了一个梯级,针对超过144平方米的大户型住房,购房者首付比例至少四成。同时,明文规定按照所购建筑面积来划分档次,应该属于首次。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公积金个贷单笔的最高限额,比如个人最高限额维持40万元不变,但夫妻双方参贷后,单笔贷款总额不得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也即最高限额60万元,而去年是80万元。
正合地产重庆公司市场研究部经理杨倩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次出台的公积金政策跟国家楼市调控政策相一致的,包括夫妻参贷额度收紧等,主要还是为了支持刚需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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