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两个论坛上,分别流出两则关于房产税的消息:财政部原部长项怀诚表示,房产税已经“箭在弦上”,但出台需要“非常地谨慎”,因为涉及的政策太多;而来自国家税务总局房产税改革小组、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三位官员则表示,没有听说房产税将在四个城市扩大试点的消息。上述信息如果是媒体报道的,把媒体名字点出来。 目前试点房产税的只有上海和重庆,为期已近3年。上海的税率为0.6%,征收对象为该市居民家庭在该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该市居民家庭在该市新购的住房。重庆的税率为0.5%-1.2%,征收对象为独栋别墅、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和在重庆无户口、无工作、无投资的三无人员在重庆所购第二套及以上房产,按照超市价均价2倍至3倍、3倍至4倍、4倍以上分为三档,税率分别为0.5%、1%和1.2%. 房产税是否抑制了房价上涨? 对于上海、重庆房产税3年试点效果,各方众说纷纭。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贾康曾表示,两个试点在房地产调控、收入分配优化方面已经产生了正面效果,其中重庆只是针对花园洋房、独立别墅等存量中的最高端产品,上海是只涉及增量,二者的切入点都比较柔和,并且“无疑已带来了资源配置的优化效应”. 而反方观点认为,房产税最大的效果是给地方政府增加了一些税收,抑制房价上涨的设计功能却未如预期。一个表现就是,这两地的应税价格起点或税率分界线因分别与当地的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联动,今年以来两者各自都上涨了,尽管上涨幅度很小,但在希望房产税一出台房价就能停止上涨、甚至不涨反跌的人看来,无疑是调控失败的表现。 民间以房价涨跌的感性认识作为判断政策成败与否的依据,而高层则面临另一方面的难题:试点方案依据的是国务院会议精神,不仅不是法律,而且违背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中“非经营房产不征税”的规定,如要扩大铺开,其中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就没了法律保障。 早在去年,就已经有房地产税将扩大试点的消息,最近更是具体到了“将在京、沪、深、渝四个城市推进”的程度。但有观点认为,房产税扩大试点的消息一直处于“狼来了”的状态却迟迟不见出台,与上述原因有关。 房地产税改革先立法再启动? 以上所指的房产税和房地产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介绍,房地产税改革的可能步骤是先立法再启动改革,而改革的内容也很可能不仅仅是房地产税,而涵盖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四大相关税种的共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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