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国土资通告[2013]98号)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属于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同时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二)竞买人应提交经宁德市城乡规划局、蕉城区人民政府共同审查通过的本宗土地规划设计方案方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8月30日至2013年09月27日到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8月30日至2013年09月27日到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27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9月2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309号地块:2013年08月30日08时00分至2013年09月29日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需在2013年9月24日18:00前向市城乡规划局(用地科)提交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方案,市城乡规划局、蕉城区人民政府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共同出具审查意见。竞买人应在2013年9月27日16:00前到宁德市城乡规划局领取审查结果。竞买人持市城乡规划局、蕉城区人民政府共同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过文件,方可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名。
(三)参加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可在2013年8月30日至2013年9月27日17:00向宁德市国土资源局提交有效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证明、市城乡规划局和蕉城区人民政府共同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过文件及其他报名资格材料等,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缴纳保证金(2050万元人民币),办理挂牌报名手续。挂牌竞价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9日17:00(节假日照常上班)。
(四)有意竞买人,请与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蕉城区人民政府联系,并索取有关资料。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宁德市坪塔路2号(市国土资源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市城乡规划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14号(蕉城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小姐、林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3-2956383(市国土资源局)、0593-2933016(市城乡规划局)、0593-2835107(蕉城区人民政府)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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