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众集团涉嫌伪造签名
尽管东盛地产光谷中心项目被融众集团经营得风生水起,可法院审判结果仍会影响到其最终归属。
2013年6月16日,东星集团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东星集团兰世立起诉融众集团以及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股权纠纷案的最新证据。
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剑敏表示,当我们在调取湖北东盛地产工商登记资料时,发现东盛地产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会变更决议》、《出资转让协议》中兰世立的签名及东星集团的印章皆系伪造,现在已将新证据递交法院,相信法院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兰剑敏称,代理律师由于诉讼需要在湖北省工商局查询东盛地产的档案资料时,意外发现融众集团提交给湖北省工商局的一份股东会变更决议中有关自然人股东签名并不是兰世立本人签名,而法人股东东星集团的公章也非在工商局注册时使用的公章。
另外,在东盛地产的出资转让协议里,转让方之一的兰世立签名也不是兰世立本人签名,而另一转让方东星集团的公章亦系伪造。
经兰世立确认,兰世立从未参与过东盛地产股权的变更行为,“根据湖北省工商局规定,公司企业股权变更,若存在自然人股东,必须由股东本人亲自到工商局参与变更,否则变更无效”。
据兰世立代理律师张军介绍,目前已经将该最新情况以补充代理意见的形式反映给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已于5月16日收到此份材料。
张军表示,谢小青及融众集团采取了假造兰世立本人签名以及伪造公章的方式进行了股权变更登记,我们已经把这个情况报告给最高人民法院,相信最高人民法院也会慎重处理此事。
8月27日,东星集团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书。
最高法院在这份落款日期为7月19日的《民事裁定书》中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10日作出的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要求撤销该判决并发回湖北省高院重审。
如果最终认定涉嫌伪造签名和印章,则东盛房地产可能将重新回到原股东名下。这也意味着,已被融众集团经营得风生水起的东盛地产光谷中心地产项目,会给东星集团带去不小的现金流。
在业内,股权纠纷案的成败也被视为东星集团能够东山再起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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