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9月23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3年9月23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四、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至9月25日,竞买登记时间为上述交易期限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其中2013年9月25日截止时间为上午10:00),竞价栏地点设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 五、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竞得人分三期(比例各为50%、20%、3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20日、180日内支付。 竞买保证金可充抵成交土地价款。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号:117050100100011778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美元)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市中支行 账号:810010579408091014 境外竞买人以美元支付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根据人民银行当天公布的汇率换算。 六、其它事项 1、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宗地2013-18号地块 (1)竞得人及下属企业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当年起在福州市连续五年的税收增量总额不少于3亿元(以2012年为基数),若未达到,差额部分应由土地竞得人以补交土地款的方式补足。 (2)该地块今后所建房产只限自用,不得分割销售。 (3)该地块出让后半年内按交付时土地现状标高交付。 3、宗地2013-19号地块 (1)该地块按酒店、公寓式酒店用地分别占40%、60%比例开发,其中60%用地部分为可分割销售的公寓式酒店建设用地。该部分公寓式酒店建成后由安缦酒店统一经营、统一管理;项目建成后,若竞得人未能引进安缦酒店,则无条件收回该部分用地及地上建筑物。 (2)该地块出让后半年内按交付时土地现状标高交付。 (3)该项目方案设计应符合三坊七巷保护规划要求,规划总平和建筑方案需报经三坊七巷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相关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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