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虽然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正在加速,但执行层面受制于各种利益群体的羁绊,实施的效果仍待观察。
保障房多重尴尬
折射制度缺陷
近期保障房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表明,保障房的监管、配套急需完善和升级。
审计署日前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这些钱被用来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此前,多省市刚刚公布了保障房闲置状况。山东1.29万套,海南9000多套,广东1.15万套,云南2.3万套……这些审计结果暴露出了“保障房空置”的尴尬。
保障房领域存在的种种分配不均现象本就屡受诟病,此次审计署的报告将其问题暴露在“阳光”之下。在全国大规模建设保障房的背景下,保障房却正悄悄上演“连环套”与“空城计”。
“十二五”期间36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任务对资金链提出了巨大考验,本应该是保障房建设专款专用的财政支持、社会融资资金,却遭遇非法挪用,令人触目惊心、心寒手冷。
除了上述专项资金挪用的问题外,公告指出,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另有1.13万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2975套,重复领取租赁补贴2137.55万元。
非法挪用保障房建设资金、违规申领保障房,只是保障房乱象的一方面,空置率高正在成为保障房的新问题。
深圳最大公租房项目分配进入最后阶段,首批推出的8250套公租房房源,入围申请家庭一万余户,但有45%的申请家庭弃租。新一轮大规模保障房建设启动以来,部分地方却出现了始料未及的“房等人”现象,原本“一房难求”的保障房却面临“愁嫁”尴尬。
“保障房建设的核心,是必须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出发,防止出现‘两张皮’。”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胡光伟认为,地方政府必须要有勇气直面“空城”的尴尬,厘清问题根源,切实解决保障对象的顾虑、忧虑和实际困难。
“年年审年年出问题,保障房建设过程中频频暴露出的问题,如果制度问题不解决,类似的问题还会发生。总体来说,这几年我国的保障房建设和分配是存在很大漏洞的。‘条例’关于保障房建设的规定不应该过于理想化,关键是要考虑保障房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保障房应该是租赁化而不是产权化,产权化的保障房应该退出历史舞台,但现在确实分配不公,很多产权型的保障房都成了公务员的福利房。”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陈宝存表示。
公积金制度
要改掉嫌贫爱富
推出保障房,是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推出,则有利于提高人们购房支付能力,调节住房供需矛盾。实践证明,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住房公积金也出现了新情况:2013年走高的住宅成交量缓解了开发商一度紧张的资金链条,但几个主要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却宣告住房公积金“很忙”,建议购房者选择商贷,差额利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补贴。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忍痛”做这赔本的“买卖”?是不匹配的收入支出速度吗?
以上海为例,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运行分析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上海发放住房公积金个贷金额333.80亿元,同比增长115.31%;发放户数8.65万户,同比增长95.70%。今年上半年上海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299.18亿元,但同期提取、住房贷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这三项支出的金额分别达到179.38亿元、333.80亿元、34.44亿元,支出合计几乎是收入的一倍。
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刻不容缓。
业内人士指出,在我国没有明确的公积金存贷机制的背景下,集中的购房需求容易出现公积金余额短缺、吃紧的现象,应及时建立公积金存贷机制,控制公积金存贷比例,加大对公积金风险的管控。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陷入了“济富不济贫”的怪圈。本应是“雪中送炭”的住房公积金,如今变成了“锦上添花”,不但没有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反而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严重伤害社会公平。
鉴于此,业内人士提出,改革公积金制度,一方面要引入市场化机制,适当提高公积金的收益率;另一方面也要将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纳入收入分配改革的篮子当中,坚持“提低、扩中、限高”也应成为公积金改革的主要思路。只有秉承公平正义的宗旨,积极推进改革,住房公积金的弊端才有望革除,才能真正配得上“公”字,其社会福利保障的属性,也才能更好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