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房房子没看中 3000元“定金”却难以要回

house.fjsen.com 2013-07-31 09:59 来源:齐鲁晚报 我来说两句

29日,开发区的吴先生向本报反映,6月底他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预先交了3000元。由于没有钥匙,看房时吴先生只在房子外面看了看。因为对周围环境不太满意,吴先生决定不买,想退款,却遭到中介拒绝。中介称,交了定金又不买,是吴先生自己违约。

据吴先生介绍,6月底,他想要买套二手房,朋友杨先生向他介绍了做房产中介的卢先生。“他(卢先生)给我推荐了一套房子,说是跟杨先生的房子户型差不多,我们就一起到杨先生家看了看。”吴先生说,他想看看推荐的房子,卢先生告知“先交钱才能看房”。

“因为是朋友介绍的,就没想太多。”经过协商,7月2日,吴先生向卢先生支付了3000元,卢先生给他开了一张收据。记者看到,这张收据上写着“今收到吴××购买开发区××小区××楼定金人民币3000元”。

吴先生告诉记者,7月10日,卢先生带他去看了房子。“因为钥匙在房主那里,我们进不去,只在房子周围和门口看了看。”吴先生说,看到单元楼和周围环境不太好,决定不买了,并要求卢先生退还之前所交的3000元,却遭到拒绝。

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卢先生。卢先生说,收定金之前,他把房子的情况都跟吴先生说清楚了,如果吴先生不想买,是不会收定金的。“那个房子的格局跟杨先生的一样,我们还到杨先生家去看了。如果他不想买,为什么交定金呢?”

卢先生说,房主想收1万元定金,因为当时吴先生没凑够,只收了3000元,吴先生还欠了7000元定金。“定金是替房主代收的,钱已经交给房主了。”卢先生说,交了定金又说不买了,是吴先生自动放弃买房。

随后,记者咨询了烟台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长江路南分所。工作人员表示,既然杨先生和另外两位当事人都是朋友,最好采取协商的办法。

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律师路婷婷。路律师表示,吴先生出示的定金收据字面意思太简单,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定约合同的性质,因此也不能判断3000元是否应该退还。

“如果双方订立了定约合同,这个定金是可以不退的。”路律师说,“定金”与“订金”是有区别的。以吴先生的事情为例,如果他交的是“订金”,卢先生就应当退还;如果是“定金”,并且双方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吴先生就无法要回3000元定金。

责任编辑:肖月青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