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该算到几点?是下班的时间,还是到晚上12点?这本来不是一个问题,却在开发商和购房者阿敏(化名)之间形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开发商以阿敏没在公司下班前付清首付款已构成违约为由,将房子另售他人,而阿敏认为自己未逾时付款,反告开发商一房二卖。 买方:开发商一房二卖应双倍返还定金 阿敏是泉州丰泽区人,去年7月份,在比较一些楼盘后,她看中了某房产公司兴建的一个楼盘。去年7月21日,阿敏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定购单》。按照定购单,她交纳了定金5万元,定购了一套高层电梯住房。定购单还约定,她应于当年7月28日前携带定购单向开发商缴付首付款685784元,其余房款670000元办理银行按揭。定购单同时约定,开发商未经阿敏的同意不得将房屋另售他人,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按理说,有了定购单,买房子是板上钉钉的事。但是,7月28日下午5点多,尚未到开发商处缴清首付款的阿敏,上网查询得知,开发商将该套房子卖给了阿星(化名)。泉州市住建局受理了阿星关于购买房产的期房网上签约申请。 几经交涉,阿敏无法购买该房产已成了事实。她认为,自己并未超过交纳首付款的时间,开发商出尔反尔,已是违约。于是,她于去年9月份,将开发商告到丰泽区法院,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 开发商:买方未按时付款5万元定金要没收 但开发商认为,自己并没违约,是阿敏违约在先,自己才把房子降价卖给阿星。 开发商称,售楼员多次联系要求阿敏前来办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支付购房款事宜,但阿敏电话中明确表示无法在7月28日前支付首付款,并主动放弃购房。无奈之下,开发商才将房屋以更低的价格出售给他人。“阿敏的违约行为给我们造成了损失,我们有权没收定金。”开发商认为。 法院调查得知,7月28日下午5点47分,泉州市住建局受理了阿星购买该房产的期房网上签约申请。同时,开发商从住建局网站打印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申请表》。当年8月30日,该申请表获登记备案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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