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自2008年以来,厦门市9个开发区已完成3轮评价,并顺利通过验收。根据2012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评价成果,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均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其中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益增加比较显著,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达到5184万元/公顷,工业用地产出强度达到2.55亿元/公顷,高新技术产业用地产出强度达到7.4亿元/公顷,比上一轮评价分别增长34%、43%和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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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准入
项目落地由“引资”变“选资”
在厦门的每一寸土地上,每个项目的落地都经历了一番严格的“体检”。各区政府和开发区不仅从严设置工业项目的准入条件,除产业类型、投资强度、容积率等常规指标外,还根据招商对象的具体情况,绑定高新技术、专利、从业资质等条件,并建立了严格的工业项目用地审核机制。据了解,火炬高新区规定土地投资强度标准为220万元/亩,对投资额小于1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的工业项目,不单独供地;同安区在供地前均由园区管理机构与业主先行签订协议,捆绑产值、税收、建设投产时限等相关指标;翔安区出台工业项目准入项目5项控制标准,将注册资本、税收、转让条件等纳入合同条款。
为了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的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由市国土房产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组成联合考核小组,对厦门市6个区2011年度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单位GDP消耗新增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指标进行了考核,各区均完成年度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下降目标,其中思明区和湖里区考核等次为先进。
厦门市还集中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创建活动,拟用三年时间全市六个区考核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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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用地模式
五大举措
提升集约化程度
伴随着跨岛发展和厦漳泉同城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厦门可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已日益趋紧,厦门市始终坚持以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的提升,在节约集约用地内涵挖潜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和机制,积极探索土地深度开发和利用。
举措[1]综合开发利用,提高用地效率
近年来,厦门市大力提高建设用地综合利用效率,及时推出城市综合体为土地减负,将商业、办公、酒店、住宅等多项功能综合进行开发。2012年,共推出11宗综合体用地,用地面积80.47公顷,总建筑面积达到232万平方米,综合容积率为3.05,且大大缩短城市各功能空间之间的距离,减少功能链接的土地需求,使土地能够得到统一的规划和开发利用。采取多样化措施,促进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结合汽车站、公交场站(枢纽站)建设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多家电信运营商共建交换机房;在工业集中区、机场、码头等区域,集中建设服务该区域的集体宿舍;充分利用桥梁下方空地建设停车场;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地下停车库、地下交通和公共设施、地下商城等项目逐渐增多,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空间。
举措[2]实施差异供地,完善市场配置
实行不同用途用地差异化供地方式,坚持和完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差别化供地政策。对商业、娱乐、普通住宅按“价高者得”原则,主要采取拍卖方式供地;新增会展业、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养老设施用地、文化产业用地,实行“一地一策”确定招拍挂起始价。对于旅游景区开发、游艇基地等市场竞争性不强、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用地,实行挂牌(预申请)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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