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扩围要解决哪些问题?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 贾康:一方面,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因此抑制投机性购房和合理引导住房投资、持有行为是房地产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房地产调控应加强制度建设和深化税制改革,以便更好地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并体现“治本为上”的高水准。 另一方面,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税收,是地方政府筹资的内在动力,会驱使地方政府尽心尽力地优化本地投资环境,提升本地公共服务水平。这就使得辖区内的不动产进入升值轨道,每隔几年要重评一次税基,这样不动产税收就成为地方政府与其合理职能“内洽”的支柱财源。 由此,在中国实施房地产税改革,将会产生四个方面值得肯定的正面效应:第一是增加中国直接税的比重而降低中低端收入者的税收痛苦程度。第二是为解决中国地方税体系不成型的问题而提供地方层面的支柱税种。第三是促使已实施的房地产调控新政体现其应有的“治本”水准。第四是优化收入和财产的再分配以抑制“两极分化”。 当然,房产税试点扩围,房价并不会应声而落。目前我国城镇化水平实际才40%多,以后要一路走高到70%-80%,房价才能相对稳定。但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开征房产税,可以对房地产供需双方形成税负约束,即基于经济利益调整的法制化机制,促使不动产投机炒作行为收敛,有利于增加住房市场上中小户型的需求比例,还可以减少已建成房屋的空置率,活跃租房市场,提高社会中不动产资源配置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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