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方政府的一把手们被媒体包围、不可回避地谈论起地方债务来时,他们通常会微笑着告诉那些记者:“举债才能发展。”接着补充一句,“我们的债务风险总体是可控的。” 事实是否如此?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国家审计署对共计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近期公布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将近4万亿元。而有多个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达到了国际警戒线。 这份审计报告还指出了一系列问题,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增幅下降,部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加大;部分地区高速公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偿债压力较大;融资平台公司退出管理不到位,部分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质量较差、偿债能力不强等。 4万亿债务 上述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8475.81亿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亿元,增长12.94%。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8437.10亿元。 根据上述审计报告,融资平台公司、地方政府部门和机构举借的分别占2012年底债务余额的45.67%、25.37%,仍是主要的举借主体。从债务资金投向看,用于交通运输、市政建设、土地收储、教科文卫、农林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等支出占已支出债务额3.64万亿元的92.14%。 对于政府性债务,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标准是债务率达到100%和偿债率达到20%。其中,债务率指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衡量债务规模大小的指标;偿债率指当年还本付息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衡量当期偿债压力的指标。 根据审计报告,36个地方政府本级中,有10个地区2012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如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有16个地区债务率超过100%。 从偿债率看,有14个地区2012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偿债率超过20%,如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有20个地区偿债率超过20%。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指出,尽管我国地方政府目前总体债务水平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但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正在加大。 他认为,导致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大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近段时间连续的房地产调控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二是土地资源本身有限,因为有18亿亩耕地红线的限制,所以土地不能够无限供给;三是地方政府的投资有扩张冲动,这种情况也导致了风险的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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