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认购了一套151平方米的商品房,结果发现认购协议中写着“如果房屋实际面积不符,双方还要继续履行合同,且没有任何赔偿”等字眼,这让认购者吴先生无法接受。日前,在连江县工商局调解下,吴先生从开发商那里拿回了5万元认购款。 调查>> 协议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纠纷主要有三种 上个月,吴先生在福州市连江县某新楼盘看中了一套151平方米的商品房,与该楼盘的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并交了5万元认购金。当时,吴先生比较相信售楼人员,对认购协议上的条款没有认真查看。 次日,吴先生发现协议中有关面积误差的条款不合理。该条款规定:“消费者如果发现交付使用及产权登记的房产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无论面积误差是否超过3%,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且不主张对面积和差价予以多还少补以及赔偿。”吴先生认为该认购协议不合理,找到开发商要求退回5万元的认购金,但遭到拒绝。 记者从福州工商部门了解到,市民与开发商购房合同的纠纷中,购房协议中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引发的纠纷较为常见。目前出现此类纠纷主要有三种情形,其一,双方约定按实测面积计算;其二,双方对差异面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其三,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房款总额不变。 律师>> 购房前要仔细核对合同条款 对于三种情形的纠纷,记者咨询了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据介绍,如果双方约定按实测面积计算,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符合自愿原则,且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按照实测面积计算价款。 当双方没有约定出现面积差异如何处理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卓律师表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是以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且房价款应当是开发商双倍返还。 如果双方约定交付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房款总额不变时,由于合同条款是开发商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交付面积明显小于约定面积时,购房者可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法院确认该条款无效;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条款,但面积相差太大,双方可根相关规定申请撤销或变更合同;如果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条款,且面积相差不大,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卓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前一定要仔细核对合同或协议的条款。若条款不公平、不合理,消费者可主张相应权利,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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