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但用地者有不良记录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6月03日至2013年06月19日到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6月13日至2013年06月19日到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6月19日18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6月19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6月20日09时30分在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竞得人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竞买未得者将在十天内无息退回保证金,成交地价款应依照出让合同的规定付清(详见拍卖文件)。
(二)本次拍卖地块的详细内容详见拍卖文件,本公告与拍卖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拍卖文件为准。
(三)交地时间:详见拍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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