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篇: 开发商擅自更换物业公司 除了教育、装修问题,开发商擅自更换物业的不良行为在2012年也一度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太阳公元物业工作人员将755名业主信息低价售卖。 2010年11月,准备入驻太阳公元的业主们突然收到一封更换物业的通知:燕京都物业公司将代替太平洋第一戴维斯负责太阳公元一期的物业管理。更换后的物业公司收费标准仍然按原标准来收。 “至于更换物业的理由,开发商信远地产一会说是物业公司不听开发商的领导,一会又说第一太平戴维斯已经退出住宅,只做商业项目。我们让开发商出示第一太平戴维斯解约协议,却一直没有得到答复。”业主们表示很难以接受。北京青年报-北青网记者调查发现,买房时开发商宣称太阳公元进驻的是全球排名第三的物业公司——第一太平戴维斯,而4.18元/平米的物业费也是比照着这个标准收的,然而业主收房后,开发商却将第一太平戴维斯换成了燕京都,而现在太阳公元的物业公司又改为北京安泰众和物业公司,属于信远控股集团下属。而物业费还是照收4.18元/平米。 面对太阳公元诸多问题,在与开发商多次沟通无果后,为了讨一个说法,2012年,太阳公元40多名业主陆续将开发商北京东方信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院。业主们认为,“在购房合同签订后,按约履行了支付房款的义务,但令人遗憾的是,被告承诺的15年全程公立教育根本没有兑现,房屋实际精装修标准较其承诺的标准差距巨大,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亦由被告单方变更为与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无法比肩的北京燕京都物业。” 基于以上几点,业主们要求开发商就教育、装修、物业等几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的补偿,并要求返还房款的8%作为赔偿。 2012年,案件陆续开庭,然而对于业主们的诉求,法院一审却并没有予以支持,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对教育问题未在合同中约定,且由于开发商却自始至终咬定“15年全程教育从没承诺过”,法院认定业主们提供证据无法证明;而装修问题,法院也是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了业主的诉求,至于业主诉开发商更换物业的问题,法院认为开发商给业主邮寄了通知信,并认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条款未发生变化,最终也没有给予支持。 一审判决结束后,业主们表示不服,随即提起了上诉,至今,二审仍未开庭。 6月,太阳公元新盘以均价76800元/平方米再度入市,学区房、精装修、名物业……那些当年把太阳公元项目推上神坛的卖点、承诺,如今在老业主们口中成了“空谈、噱头、甚至是欺骗”,对于信远地产,太阳公元的业主们表示将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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