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年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有关房产税的讨论成了业内最热的话题。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丛屹教授表示,房产税扩容短期内对楼市的影响十分有限。对比上海重庆的前车之鉴,通过房产税对楼市进行调控的效果并不理想。房产税目前还处于一个试点开展,积累经验,优化改革的过程中。
而房产税真正能起到作用的,是未来可能的对存量房的全面开征,但这必须建立在不动产登记和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完善的基础上,同时还必须讨论出一套公平合理的住房评估系统。
目前实施这一措施的条件还不完备,这也是国家此次试点依然选择“上海模式”的原因。
丛屹教授认为,不能简单地去和国外其他发达国家做比较,因为各国之间的财税制度是有区别的,单纯就其中一项进行比较是没有意义的。房产税更多的作用还是作为我国未来财税制度改革的一部分,是稳定地方财政收入的手段,并不是用来打压房价的。
而此轮扩容依然处于试点阶段,到它最后成为一种成熟的税制还有一段距离。从试点城市来看,房产税能带动地方财政的动力很小。
丛屹教授认为,房产税“第三地”的选择,主要取决于当地房价的上涨是否过快,同时还需要参考各地方政府的主观能动性,虽然前期的模拟试点中包括了天津,但因为天津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像滨海新区等地仍表现出供大于求的状态,还需要市场消化。
而房产税的引入会对存量房有一定挤压,反而不利于市场发展,因此,地方政府在区域市场热度不高的前提下,不会太主动选择房产税。在未来试点可能的地点问题上,房产税试点两年的效果并不明显,此次扩容可能会在较大范围铺开,可能会有较多的城市纳入试点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