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意见引关注 江苏试点房产税可能性加大

house.fjsen.com 2013-05-29 10:16 来源:新华日报 我来说两句

国务院24日公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据报道,国家发改委人士进一步明确,今年会有具体动作。这样的消息让房产税试点话题再升温。

今年3月间,有消息称房产税试点将扩容至江苏的南京、苏州和常州,不过相关部门对此一直未予证实。记者昨日多方了解获悉,江苏今年下半年试点房产税的可能性较大,届时展开试点的城市极有可能不止南京一地。据了解,南京版房产税试点方案已经成型并上报,征收范围与上海版类似,即最终可能只涉及新增商品房,而不溯及已经购买的存量房,因为如果把存量房纳入,会涉及评估价问题,加大执行难度。另有业内人士表示,不知为何,南京近期已经暂停房产税试点筹备。

据透露,南京房产税可能的起征税率是:普通商品房征收0.4%,别墅这样的高档住宅征收0.8%。

有业内人士分析,种种迹象表明,尽管上层推进房产税的决心较大,但由于房产税开征将会对房地产销售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并继而影响土地销售,因此各地积极性有限,并让房产税落地增加了不确定因素。

业内人士指出,无论如何,多地征税模式实已确立,尤其是南京试点房产税空转已经8年,技术手段已不是太大问题。

责任编辑:肖月青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