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者也许会在税基方面有所考虑,例如,按家庭成员的多少进行免税面积的扣除,比如3口之家15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免税;例如,按房屋类型,进行免税套数的扣除;例如,农民自建住宅、房改房、2套以内的商品房或经适房免税。决策者还可能在税率方面有所考虑,例如在一二线城市的房产税率定得相对高些,而将三四线城市的税率定得低些。
我之所以强调如何界定免征不重要,在于以下逻辑:一是较宽泛的免征规定,会对三四线城市的财力补充作用有限,而较狭窄的免征规定,则对民众的广泛不满难以平息。二是即便从边际角度看,只有中国的富裕群体才可能真正承受房产税(例如仅对2套以上房屋开征房产税,并随套数的增加而累进),那么少数富裕群体抛弃房产投资,将带来巨大市场震动。
这就是投资中的羊群效应。对没有多套房的居民来说,房价上涨本来就是纸上财富难变现,而对中高收入群体,如果富裕群体逐渐放弃投资房产,这种示范效应很可能被决策者忽略。比方说,中国居民储蓄账户中,99.46%的账户余额在50万元以下,但这一定不意味着对仅占账户数0.54%的高余额账户收税,会不引起储蓄的急剧分流。
房产税为什么会冲击巨大?原因在两方面,一是从中长期看,即便没有紧锣密鼓的调控,中国房地产市场也已进入平台期,此时出台房产税政策,雪上加霜的效果更显著。二是房产税是标志性的财富再分配政策。中国居民财产中最重要的形式是房产,国家统计局曾统计认为,房产占中国居民家庭财产的70%,对这一部分征税影响极其深远。哪怕是0.5%的税率,以房屋产权70年计,也意味着本来属于你的财富,瞬间有35%不再是你的了。中国居民的生活将更依赖于薪酬,而不是财产性收入。按马克思的定义,没有或较少拥有财产性收入,主要依赖出卖劳动生活,是无产阶级的典型特征。
不仅如此,房产税的开征还衡量着政府执政的开明程度。房地产调控至今,之所以政策叠出,效果糟糕,与民意相悖,就在于政策决策的透明度低,民意参与度几乎为零。因此,在开征房产税之前,真希望决策者能够反思政策制定的目标、执行的效果和民众的认同度。
一是是否应考虑中国民众如何保存其财富?2003年至今,M2增长5倍,GDP仅增3倍,对发钞背后隐含的攫取通货膨胀税的冲动是否应该克制一下?二是地方财政至今步履艰难,是用房产税来转嫁问题,还是真正进行1994年以来的综合财税改革?三是在中国房产和土地所有权分离,房屋普遍建设在已交纳土地出让金的租用土地之上,房产税开征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四是房地产剧烈调整的金融风险是什么?曾有官员认为即便中国房价下跌50%银行业也扛得住,这种判断甚至比激进的学者更为大胆。五是沿用秘密讨论、出其不意实施的旧习,还是保持足够的决策透明度、公众参与度?
我悲观地认为,关于房产税的讨论尚不够充分,仓促的政策极有可能使中国楼市泡沫被击穿,在未来的中期时间段内,除了一线城市和少数二线城市的核心区,其他地区的房产并不再具备投资价值,甚至可能成为棘手的风险资产。
房产税开征之日,是房价见顶之时。(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