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整体来看,房价涨幅环比开始放缓,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也有所减少。自3月底“国五条”实施以来,调控政策正在逐步发挥作用。4月份,典型房企的销售业绩环比减少,全国的楼市成交量也处下行状态。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分析认为,尽管4月份房价涨势放缓,但市场对房价的上涨预期并未解除。
价格:房价涨势见缓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在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变动情况上,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2个,持平的城市有1个,上涨的城市有67个。环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最高涨幅为2.1%;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2个,上涨的城市有68个。4月份同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最高涨幅为13.7%,涨幅比3月份回落的城市有1个。
二手住宅价格变动情况方面,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个,持平的城市有3个,上涨的城市有66个。环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最高涨幅为2.0%;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同比下降的城市有6个,上涨的城市有64个,最高涨幅为10.9%,涨幅比3月份回落的有1个城市。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认为,整体而言,“4月份房价涨势见缓”。一方面,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保持基本稳定。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比3月份减少了1个,环比下降的城市个数比3月份增加了1个。
“另一方面,多数城市房价环比涨幅明显缩小”。刘建伟分析指出,在67个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中,涨幅比3月份缩小的城市有36个,最高涨幅从3月份的3.2%回落到2.1%;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分别比3月份回落了0.9、1.2、0.4和1.0个百分点。在66个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中,涨幅比3月份缩小的城市有33个,最高涨幅从3月份的3.1%回落到2.0%。
刘建伟进一步指出,至于4月份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个数比3月略有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去年4月份超过60%的城市房价环比下降,以致今年4月同比指数的对比基数相对低一些造成的”。
月初发布的4月份房地产市场“百城价格指数”则显示,4月份全国百城住宅平均价格为10098元/平方米,环比3月上涨1.00%。其中76个城市环比上涨,24个城市环比下跌。不过,4月价格环比下跌的城市个数增加8个,环比上涨的城市则比上月减少8个,其中涨幅在1%(含1%)以上的有40个,较上月减少11个。
交易:整体成交量回落
分析指出,三、四月份以来,北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七成;北京、广州全面执行商品房限价指导;苏、杭公积金门槛提高,贷款额度收紧。在多地“国五条”细则落地实施,整体调控政策继续从严的背景下,市场成交量正在降温“从4月份的数据来看,主要城市的新房、二手房成交量显著下降,住宅均价环比涨幅微幅缩小,价格环比下跌的城市个数略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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