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金地凯旋城违规扩建 业主入住三年无房产证

house.fjsen.com 2013-05-03 16:35 来源:齐鲁晚报 我来说两句

斡旋>>新建楼西移0.8米东墙缩3.3米

发现楼盘违规如此严重,业主们更坚定了维权的决心。经过一番努力,此事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要求“各方在达成一致意见前必须无条件保持停工状态”。

就这样C15号楼停工了8个多月的时间。5月2日上午,记者在小区附近看到,小区四期已经恢复施工,在门口竖起了一个很大的“规划方案调整”公告牌,公告中称:金地凯旋城二期项目实施中D1号楼擅自西移4.1米,造成与四期项目中的C15号楼东西距离变化。

为保证两楼的相对距离,公告中称:C15号楼在已批准的规划许可中西移0.8米的基础上,东墙再向西缩减3.3米。在公告的备注里申明,若对此公告有异议,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规划局反馈,申请召开听证会。上面显示的公告起始日为2013年3月29日。

李先生说,他们随即向莱芜市规划局提交了异议书,要求恢复二期规划,增加绿地面积,建设幼儿园。“但是规划局表示,异议里没有说反对西移3.3米的事儿,等于默许这个公告。”李先生说。于是,4月15日,C15号楼再次开工建设。

维权>>公共面积被侵占如何赔偿

王先生认为,现在的问题已经远不止新建的C15号楼影响采光那么简单,开发商此前违规加盖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业主们的利益。

王先生还提到,他们购买房产对于公共面积都有公摊,交纳购房款时实际已经为公共的绿地和设施埋单,但开发商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违反规划侵吞公共面积,此外违规加盖也使小区的整体环境和品质下降,业主们应该得到补偿。

由于将已经建成的楼拆除的操作性不强,业主们要求,小区的一二三四期作为一个整体,应该在原来四期规划的地方少建几栋楼房,腾出地方来,建设幼儿园、停车场、娱乐设施等,对他们进行弥补。

另外,由于违反原有规划,房子入住3年规划部门没有验收,也没法办房产证。“没有证,以后我们怎么办?”业主们一脸愤怒。

规划局>>开发商确实违规加宽加厚加层

4月30日,记者来到了莱芜市规划局,副局长刘纪叁接受采访时表示,金地凯旋城一期二期工程中的确存在违反规划的问题,算起来,经过各种方式总共违法多建了16000多平方米的面积。

据刘纪叁介绍,违反规划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对楼房进行加宽、加厚,或者加层,违法增加房屋面积;二是规划的地下车库多数未建;三是用铁栅栏在一楼圈建小院子出售给业主,四是将楼前楼后的绿地私自改成停车位出售。

而这4方面的违规行为直接带来了3个后果:增加了16000多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因为楼房的加宽加厚,蚕食中心绿地面积;进而导致小区总的绿地面积也随之减少。

追问>>加盖过程中为何无人制止

“为什么开发商可以随意改变规划?到底该由谁来监管?盖房过程中为何无人发现并出面制止?”业主们抛出了一系列质疑。他们认为,不光开发商应该做出赔偿,有关部门没有尽好监管责任,也应该为此担责。

对于四期的高层规划,莱芜市规划局副局长刘纪叁告诉记者,莱芜市2009年出台的鼓励住宅向高层发展的政策,市领导要求团购四期的烟草专卖局等四家省直单位带头建设高层住宅,建设单位提出了规划调整要求,他们按照程序对规划进行了修改,施工前也有公示。“这是在规划条件许可范围内的规划方案调整,我们完全是按照程序进行的。”刘纪叁说。

对于已经建好的楼房存在的违规加盖情况,刘纪叁解释说,规划部门只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小区的建设进行详细规划,然后等小区建设完工之后,开发商提出验收申请,他们按照规划进行验收,施工过程中违规加盖的情况,执法权并不在规划部门。

记者随即又来到了莱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询问在一期二期的建设过程中有没有发现其违规行为以及处罚情况,办公室一位李姓工作人员称领导都在开会,自己不了解情况,没有接受记者的当面采访。

责任编辑:肖月青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