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24日讯 前几日,福州爆出的“为买房假离婚成真离婚”的新闻在购房者中引发争议。对此,市民林小姐说了她的纠结——
“我和老公近期想换房,但我们户内已有一套房,并有二次贷款记录,按照规定无再贷款买房资格。有朋友提议说,通过假离婚可以解决,这样做可行吗?”
据记者多方调查,这并非个例。在当下的房地产市场中,由于目前限购政策对购房资格审查严格,想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获得首次置业优惠或者买房资格的市民不在少数。
对此,业内人士提醒,假离婚行为不仅违反基本道德伦理和契约精神,更面临诸多法律风险。
案例离婚就为贷款买房
市民林小姐最近为是否离婚犹豫,离婚的原因不是为了夫妻感情问题,而是因为房子。
她说,年初看上一套12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与卖方反复协商后,在3月初决定办理买卖合同,并打算通过公积金还贷。但3月下旬,由于“国五条”落地,福州公积金贷款对住房套数的认定与商贷相同,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而林小姐夫妻户内只有一套房,双方曾各有一次贷款记录(其中一套已还清),因此无法再贷款买房。
于是,有朋友就建议林小姐假离婚:“离婚后,房产划拨到一方名下,然后另一方办理无房证明,就能有贷款资格,等房贷批下来再复婚就可以。”
但是林小姐很犹豫:“婚姻不是儿戏,离婚肯定是(换来购房资格的)下下之策。”
市场离婚换“房票”不罕见
事实上,“不离婚就没资格买房”的情况并不少。
采访中,多个中介机构负责人均表示,目前市区的改善族有很大比例上属于有两次贷款记录或有两套房者。因此,通过离婚获得购房、贷款资格在买方中还是占有一定比例。
然而,通过假离婚获“房票”,并非从国五条落地之后才开始的。从3年前限购令出台,楼市中就出现了因买房而假离婚的事件。而今年3月份国五条出台后,数量明显增多,大部分是为了规避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减少首付及贷款利率。然而,有中介后期工作人员表示,“但是这方面的数字并没有人确切算过。毕竟这都是个人隐私,购房者自己也不愿意声张。”
为何市场中假离婚成为许多人获得“房票”的首选手段?
据记者调查,从流程而言,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只要双方自愿、手续齐全,工作人员都要依法办理。而在房管部门,只要持有户口本、离婚证、一方的无房证明就有买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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