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月份国内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其中66个城市的新房和二手房房价都出现上涨,一线城市上涨尤为明显;同一天,央行调查报告显示,68%的受访者认为目前房价“高,难以接受”…… 看着这些网络新闻,赵小妞深深地舒了口气。 就在两个小时前,她刚刚举着一张新房产证领取凭据,从人山人海中挤出房地产交易中心,满头大汗。“撞在房产新政的枪口上了。”她说,每每和别人聊起、回想整整两个月的买房历程,都不免觉得有些辛酸。 纠结的房贷 有买房——不,是换房的想法,始于2013年1月。那时候,28岁的赵小妞和老公徐先生住着一套73平方米小两房。小两房购于2007年底,掐指算来正好满五年。 想换房的理由其实很简单:一是有生孩子的打算,希望能搬到一方父母家附近,方便未来的照料;二则是近两年手上有了一些积蓄,总得找个地方“保值”。 一卖一买,加上装修款,两套房子的资金缺口预计在100万元左右。最让赵小妞头痛的是贷款问题:购买小两房的时候,当时还是男友的徐先生在商业银行贷过款。 “虽然你们在2010年还清了所有贷款,但只要有过贷款记录,这次都被视为二套房贷。”赵小妞跑遍了国有大行、股份行和城商行,所有人都这样告诉她。这就意味着,夫妇俩必须承担首付六成、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1.1倍的贷款条件。 她至今没有想通的是:为什么还清了贷款,且夫妻双方名下已无其他住房,而就算名下小两房卖掉并完成过户,还要被认定为二套房贷? 银行的朋友给赵小妞想了两个“变通”办法:一是纯公积金贷款,由于两人都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则公积金贷款很可能认定为首套房,有补充公积金的徐先生最高可贷40万元,无补充公积金的赵小妞则可贷30万元,总共70万元;二是“假离婚”,以赵小妞一个人的名义组合贷款,这样既无房又无贷,商贷部分可享受8.5折利率优惠,待重新“结婚”后,徐先生的公积金再加入共同还贷。 根据目前的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申请纯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由借款人家庭是否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以及借款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予以认定;而申请组合贷款的,则跟随组合贷款受理银行的认定标准。 纯公积金贷款的方法首先被排除,因为资金缺口难以弥补。继而,夫妻俩算了一笔资金综合成本的账:若采取“假离婚”、首套房贷的方法,赵小妞公积金最高可贷30万元,剩余70万元来自商贷,按公积金贷15年、商贷30年且贷款利率8.5折的等额本息法,每月还款额6299元,利息总计85.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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