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逸枫:“新国五条”细则课重税必逼涨房价

house.fjsen.com 2013-03-07 16:35 来源:观点地产网 我来说两句

这招“重税”真狠!前晚,“新国五条”细则突如其来的一拳头砸向“亢奋”了半年之久的楼市,震惊二手房市场。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二手房的个调税由原来交易总额的1%-2%到当前按差额的20%征收”,堪称调控十年最犀利狠招。尽管房价走势有待印证,但民众无疑又增顾虑:高额税是否会转嫁给购房者?二手房市遇冷会否助推一手房价格上涨?如果真的按照新政“一刀切”按差额20%计征房产个税,不少房产的个税都会上十万元。譬如,当年房改房不少都是1万~2万元就买一套,如果这部分房子也按差价20%进行征税,基本上就相当于是整套房产加价20%”。笔者认为,毫无疑问,重税必逼涨房价。一方面是热点城市的供求关系得不到明显改善,新增个税也许会再次转嫁到购房者身上,进一步提高购房者购买二手房的成本。另外一方面是如果新的个税政策使二手房供应大幅减少,有可能进一步加剧这些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区市场的供不应求,导致房价上涨。

严格征收20%的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涉及面很大,与很多人切身利益相关,引起不少换房族的担忧。特别是二手房交易的个税征收,由交易总额的1%,调整为按差额的20%征收,在部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对于首付30%的客户而言,这就相当于首付款成数升至45%,极大提高了首次置业人群的购房成本。譬如在北京,购买二手房所有税费均由购房者承担。在朝阳区购买了一套价值150万的小户型二类经济适用房,该房已满五年可上市交易,但并非业主的唯一住房。按现行政策,需替业主缴纳总房价1%的个人所得税,即150×1%=1.5万元;但是,如果按照新政策,因该经济适用房最初价值仅为20万元,如果按照差额缴税即(150-20)×20%=26万。这多出的24万多元的税收。但现在,多出的20万限制住了这种非投资者。这一新政也引发人们对购买二手房成本进一步上升的担忧。

笔者认为,“出售个人住房计征20%个人所得税”存在不合理的“一刀切”弊端。按理来说,二手房市场基本是满足自住需要,投资投机的成分不大。政策应该进行细化,对于非投资性的住房,应给予个人所得税减免或返还。一是会伤到无辜的合理的刚性与改善需求,国务院一直强调的“支持与鼓励合理住房需求”,显然与其调控与文件的精神是严重相悖的。二是“出售个人住房计征20%个人所得税”违背最基本的市场经济原理,就是价格影响到市场供求关系。正如任志强提出质疑称坚持市场化改革大约是句空话。价格是市场供求关系的信号。当市场无法用价格传递正确的供求关系信息时,可能扩大投资增加供给吗?一个不能让供给主动增加的政策会是好的政策吗?尤其是当一手市场供给短缺时,二手房扩大供给是对市场的补充。当这个补充也被税收而抑制时,只会让消费者少了更多的选择。”

有观点认为,增加这么多税,卖家一定不会转嫁给买家,买家一定不会买不起。不会影响市场供应,不会推高房价的。笔者认为,凡是用税收调节的办法一定不是标本兼治的长远办法,譬如,一套二手房,不满五年,原来200万买,现以350万卖。按最新政策,以差额20%征个税,30万。还有其他税费。按规定标准,这套房还要缴3%契税、5.6%营业税、1‰印花税、约2.4%中介费,相当于总房款350万的11.1%,即38.85万。加上个税累计交易成本达68.85万。这能不转稼吗?这能抑制房价吗?这不是坑爹吗?基本上全部的网友对“20%个人所得税”吐槽的态度、口气更是讽刺加挖苦兼打击,言论“恶评如潮,千夫所指。”总体上的评论是谴责与批判多过于“赞同与支持”。

笔者认为,应该需警惕“20%个人所得税”开征的严重市场后果,一是历来房地产税费的增加,供求关系未改善时,都会毫无例外的出现卖方转嫁给买方购房成本。由于抑制二手房交易将导致推高新房价格。譬如:一套普通房,买进100万,卖出200万,按原征税方式,总额的1%,交税2万;按新规差额的20%,交税20万。相差10倍。二是如果卖房者会把个税加进价格,由购买者买单,增加了购房成本与购房者生活负担,会让更多的刚性购房者买不起房。譬如,首套房的首付30%,20%个税相当于首付款成数升至45%,提高了购房门槛与经济支付能力。三是会打击卖方出售房产,造成更多的空置房,从而减少供给,导致房价进一步上涨。一旦受到“重税”调控的影响,卖方短期持有变长期持有,市场房屋供应量下降,会出现市场供小于求的现象,不利市场稳定预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一手房价上涨现象。四是由于“重税”的影响,在一二手房市场选择减少与无法购买及买不起的情况下,必然会出现大量租房人群,导致二手房的租金猛涨。

笔者一直认为,“重税”不是彻底解决市场根本办法,只能够暂时起到表面效果,很难让房价合理回归,应该尽快建立调控长效机制,才是市场唯一的出路。纵览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其实就干了两件事,一边用国家政策宣布和确认住房已经成为限制购买的紧俏商品。一边用税收、行政的政策和减少原材料(资金和土地)供应的方式进一步减少这种紧俏商品的供应。市场不需要过多行政手段干预的调控,应该从制度与体制改革及供求关系上着手,才能出台好的调控措施。一是改革土地制度。二是土地私有化。三是严控货币发行量。四是改革财税收入分配制度。五是减居民税费负担。六是增加居民财富与收入。七是拓宽投资渠道。八是财政全力支持保障房建设。九是打击房地产腐败链条。十是完善预售制。供求稳则房价稳,预期稳则楼市稳,供求矛盾是楼市屡屡反弹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是在需求端,应该采取只疏不堵。另外一方面是在供应端,首先要增加土地供应,最后才是增加住宅与保障房供应,形成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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