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税扩围会否响起“涨”声一片?
租房也要缴税。继上海、深圳、沈阳之后,武汉、西安、合肥等多个城市近日也都出台或修订了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按照房租的一定比例征收房屋租赁税。许多租房族担心,房租会否因此水涨船高,成为不可承受之重?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如何让租客租得起租得到住得下?
业主缴费租客买单
《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实行协议租金的住宅房屋出租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社区(村)出租房屋综合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按照这一规定,房东对出租房屋备案后,需根据不同综合税率缴纳相关房屋租赁税。其中,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4%,非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6.1%,租金收入越高,税率约大,最高到15.7%。
据统计,武汉一、二、三居室的平均租金为每月1542元、1790元和2450元。如果加上税费,一套房子仅房屋租赁税一项,一年就得800至1200元,相当于每月多交100月。
虽然房租税的缴税主体是业主,但实际上,大多数房东都会将这部分成本转嫁给租客。顺驰置业武汉有限公司的置业顾问易江说,租房税会在一定程度上推高房租的上涨,房东会直接提高租金来缴税。
房东交税租客“埋单”,成为“伤不起”的租房一族的“心病”。“我现在每月要交1800元的房租,快占工资一半了,要是开征租房税肯定会涨价。”租住在武汉市石牌岭社区的张慧娟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哪怕涨100元我也受不了,意味着我今后就得不吃早餐了。”
采访中,相当多的出租屋主坦承,征税后,首先会保证自己的收入不减少。武汉吉家房地产经纪服公司资深经纪人肖亮说:“房东也没有办法,就像去餐厅吃饭,开发票税收也是计在顾客身上,如果不要发票就给打折,开了就不打折。把租房税转嫁给租客也理所当然。”
实际执行遭遇多方“卡脖子”
其实,租房税并非武汉的独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联合公布的《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目前,上海、北京、深圳、沈阳、杭州等城市已开始征收房屋租赁税。西安、哈尔滨、天津、成都、长沙等城市正在酝酿制定相关细则,或将于不久开始实施。一场席卷全国的租房税潮席卷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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