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几月,闹得沸沸扬扬的陈卓林桃色事件又有新进展。 昨日午间,雅居乐[简介最新动态]董事会发公告宣布,2013年1月8日接获董事会主席陈卓林的通知,表示香港警方已正式落案,控告其两项非礼罪名。雅居乐相关人士透露,陈卓林于昨日下午前往法院接受聆讯,并申请了延后审理以及保释外出,预计下个月法院将再度提讯。 据了解,陈卓林从法院离开后,个人行动并未受到限制,仍旧出任公司董事局主席并处理相关事务。但该公司未透露警方提起的两项罪名是什么,也未对事件的影响作最终评估。 同时,雅居乐董事会在公告中称,陈卓林此等罪名与集团业务无关,且不会对集团的日常业务与运作造成影响。 不过,中国房产信息集团等机构近日发布的2012年房企销售排行榜显示,雅居乐去年仅销售308亿元,距离年初提出的360亿至380亿销售目标相差甚远。 非礼始末 此前,坐拥200亿身家的雅居乐地产[简介最新动态]控股有限公司主席陈卓林因涉嫌非礼女秘书,于去年8月30日被捕。据香港媒体报道,案中受害人现年28岁,为集团市场推广部的秘书,其在非礼事件发生后离职。 2012年7月10日晚,陈卓林在其跑马地豪宅宴请朋友聚会,当时公司部分职员奉命协助招呼及陪伴客人。宾客离开后,陈卓林对受害人进行了非礼行为。7月14日,受害人向警署报案,陈卓林随后亦联络其律师为其辩护。由于涉及上市公司主席,警方未立即采取拘捕行动。 2012年8月30日,警方正式以非礼罪行将陈卓林拘捕,并准许他以5000元现金担保外出。 为避免陈卓林因案件而辞任对公司贷款造成影响,雅居乐在去年11月13日发布的一则贷款公告后面特意提及,雅居乐及其附属公司订立了五份修订协议,以修订2012年5月2日、2012年3月6日、2011年7月14日、2011年6月16日、2010年9月9日及2010年9月8日的公告所提及的个别信贷协议条款。 上述五份信贷协议原本规定,若陈卓林停止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便将产生违约事项。修订后的条款为,若陈卓林不再或停止担任董事会主席及于停止担任主席的十五个营业日内,他本人并未由陆倩芳女士、陈卓贤先生担任董事会主席,或由陆倩芳女士及陈卓贤先生担任董事会联席主席,则将产生违约事件。 雅居乐指出,上述修订协议分别与汇丰银行及渣打银行订立,总共有5份信贷协议,但未透露涉及的贷款金额及年期。同时,雅居乐方面强调,在融资条款上要求陈卓林担任主席的贷款合计约40亿元人民币。 陈卓林获准保释后,于去年10月再向警方报到,由于当时警方尚待律政司刑事检控科的法律意见,因而获准至2013年1月7日第二次报到。 业绩未达预期 虽然雅居乐董事会一再声称陈卓林非礼罪名不会对公司的业务造成影响,但从刚刚公布的2012年度销售业绩来看,雅居乐在“华南五虎”中排名已经靠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