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时告诉记者:“李全民没有明确讲这钱不还了,也不用教王春喜做个假协议,他明知王春喜会做手脚解决这30万元,却什么都不说,这种行为其实就是变相的共同贪污。”
此非孤例,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动迁中心。这两家机构本来各有分工,随着2011年征地办窝案案发,办案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因为负责的村不同,需要签字的手续也有差别,在需要对方配合造假的时候,两家机构也都心照不宣地给予对方各种方便。有时乡干部、村干部、村民也会参与其中一起瓜分,在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征地拆迁领域腐败窝案涉案的31人中,近一半是乡村干部或村民。
于是,办案检察官开始将侦查重点转向了动迁中心。经过侦查,目前与动迁中心相关的也有30多人牵扯进了这起窝案中。
这种组团腐败带来的集体禁言、集体掩护、集体串供,为办理此类案件带来了许多困难。
“其实,这种组团腐败的最大危害是具有隐蔽性,大家利益均沾,一起闷声发大财,极难侦破。”张剑时说,“如果不是我们对此案长期的经营,掌握到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财产不正常,这个案件的黑幕很难被揭开。”
目前,许昌征地拆迁系列窝案,除动迁中心原副主任李志强等3人在逃外,征地办的涉案31人均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动迁中心涉及30余人的案件陆续处于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判决阶段。
(全海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