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保障归保障市场归市场 一个健康的房地产市场,应该坚持“两条腿走路”的发展原则,也就是兼顾住房的居住型功能和投资型功能的共同发挥,一方面积极发展商品房,另一方面则应考虑到低收入和无收入者的实际问题,利用政府的力量来保证他们的居住需要,但政府提供保障房必须注意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不能破坏社会公平。 因此,经适房、廉租房禁止购买,在很大程度上就回归了保障居住的本质,同时使有限的居住资源覆盖至更广阔的群体。 □相关链接 国内多地停建经适房 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被称作保障房体系的“三驾马车”。但今年来,多地纷纷宣布停建经适房。 今年年初,北京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以租为主”的保障房方式,将大力发展公租房及廉租房、公租房并轨建设、分配、运营和管理。而此前,相对于经适房,北京更多的是建限价商品房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那部分人的住房困难。 3月,广东省公布的《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提出,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暂停新建经适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方案》明确,要建立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将全省现有的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和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只租不售。 4月份,江西省也发布了《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从今年开始停止新建经适房和限价房,公租房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点。 8月,河南省住建厅宣布,将于2013年年底全部取消经济适用房,实行廉租房、公租房并轨的保障模式。 9月份,武汉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今年是武汉保障房体系转轨之年,租赁性保障将成武汉保障房主流。 有统计数据显示,从1999年至2009年,全国经济适用房在住房体系中的开发比例已从17%下降到了不足4%的水平。自2010年6月引入公租房的概念,到在“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公租房被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地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从为中低收入者提供产权式的住房,逐步转向更加符合市场机制的以公租房为主的体系。 而早在2008年年底,湖南省长沙市房管局就曾提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经适房。2009年初,江苏省常州市也宣布市区不再新建经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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