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告诉记者,从该院审结的部分相关案例来看,购房人之所以选择“借名购房”,主要有下列原因:一是“借名”人不具备购房资格。保障房政策和限购令的实施,使得有购房需求的人因不符合购房条件而无法购房,如非北京户口在京纳税不满五年、家庭年收入超过标准无法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二是购房人因年龄等原因无法办理银行贷款。由于房屋价格上涨和银行贷款政策调整,一些人虽有购房资格,却因银行贷款审批未过而无法购房,如年龄较大、即将退休或有大额贷款尚未偿还。三是购房人想享受低价购房的优惠条件。一些单位对内部职工购房往往存在着优惠条件,如团购、集资建房、公有住房私有(房改房),交易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使得有需求的人借用单位职工的名义低价购房。 另据记者从北京石景山区法院了解,该院仅今年一二月份就受理借名买房纠纷十余起,由此引发权属确认、房屋腾退、返还原物、排除妨害等近20件连环诉讼纠纷,造成矛盾冲突不断激化、升级。如法院受理的安某夫妇与刘某“借名买房”一案中,“出名人”刘某以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要求安某夫妇腾退房屋,而安某夫妇亦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要求刘某办理过户手续。诉讼过程中双方矛盾冲突不断激化升级,甚至缠诉闹访。 石景山法院经调研发现,当事人为规避政策而通过借名、买号等交易保障房的行为,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对出资、贷款等行为一般仅有口头约定,且不易被发现。另外,涉保障房诉讼纠纷多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尤其“借名买房”、转让购房号等纠纷主体往往存在近亲属、同事、朋友级关系。这些特殊主体基于亲情、友情或信任关系恶意串通规避购房政策,且不易暴露。因此,实际诉至法院的诉讼案件仅为“冰山一角”。随着交易条件或情况的变化,将会有更多潜在诉讼纠纷诉至法院。“借名人”与“出名人”往往就权属确认、房屋腾退、出资返还、损失赔偿等问题形成系列诉讼,矛盾化解难度较大,难以通过和解调解途径化解矛盾纠纷。 北京昌平区的回龙观和天通苑是全国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所在地,随着近年来房价的急剧攀升,钻法律和政策漏洞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当事人不在少数,违反政策进行经济适用房买卖的主要有两种现象,一种是“借名购房”,另一种就是签订“黑白合同”。 北京市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的一项调研显示,该法庭受理的经济适用房“借名购房”、“黑白合同”引发的纠纷,已占到该法庭房屋买卖案件的一成左右。由于目前适用的《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使得此类案件在审理中出现两难境地:如果严格按照《合同法》判决,当事人到建委无法过户,案件难以执行;而按照《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判决,又有悖于《合同法》和诚信原则。 暗藏多重诉讼风险 “针对高房价,国家多部委多次打出组合拳,展开了一系列楼市调控,矛头直指多套房购房者,限购、限贷、银行加息等手段层出不穷,外加各地遏制房价上涨、相关限制购房措施的陆续出台,使得大多数手头攥有闲置资金的投资客一时间只能望房兴叹。”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房产法律事务部首席律师李松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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