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上述熟悉当地房产的人士告诉记者,现在场地平整都还没进行,这样的情况肯定达不到预售条件。
尽管工作人员强调,这是一些需要房子的熟人朋友一起搞的“合作建房”,但法律界人士指出,房地产商无证预售行为,绝大多数都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当前正值银行紧缩银根,国家严控楼市,多数房产商资金紧张,提前违规预售房屋,扰乱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剧了房产市场的金融风险,一旦地产商资金链断裂而携款潜逃,将对业主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记者了解到,购买“图纸房”的高风险案例不断在全国各地出现。仅今年以来,石家庄、保定、洛阳等地不同程度出现工程还未开工,各种证件不具备的情况就开始预售房产。有些地方已有开发商因负债、担保等导致的资金链问题跑路的情况。
2010年4月,国家住建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开发商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对于刚拿地的"合康花园"项目,明显不符合这一条件,也就更谈不上拥有商品房预售的资格,属于无证预售,所以交订金等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购房者所交的钱也不受法律保护,还可能出现一房多卖的问题。
法律界人士还指出,项目还未启动,开发单位就开始以合作建房等名义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或诈骗,极易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合康花园是否具备相关证件?土地款支付情况如何?当地国土资源局、房管等部门有没有掌握地产商预售的有关情况?对这样的行为又有怎样的处罚?本报将持续报道事态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