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背后的税制改革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房产税试点扩容传闻甚嚣尘上的原因,一方面房地产调控持续近两年,部分地区房价有反弹势头,另一方面是政府涉地、涉房收入下调。
财政部日前公布了2012年上半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其中受土地出让成交额大幅下降影响,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430亿元,同比减少4342亿元,下降27.5%。
随着全国土地出让金以及商品房销量增幅均明显放缓,与之息息相关的税收收入也随之下调。2012年上半年,主要城市土地市场持续低迷。房企购地意愿普遍不高,各地政府也相应缩减土地供应。今年上半年主要城市土地供应量降至近五年中同期最低。
“土地出让收入及涉房地产税费减少或增收乏力,使得地方政府迫切需求新税源弥补。”张大伟分析称。
因此,房产税的扩容和调整,短期有助于地方政府增收,从长远看,有可能从制度上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并且为房地产的健康发展奠定长期稳定的预期和税制基础,为限购等行政措施的逐步退出创造制度环境。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表示,房产税属于直接税,是向老百姓个人直接征收的税种。中国税收结构的一个特点是,70%以上是间接税,90%以上是企业税,至少在目前,一般民众的惯性思维很难适应这种个人缴纳的税种。
高培勇认为,如果政府要少收一些间接税,多收一些直接税,就会在社会上引起极大的反弹,所以房产税这种直接税征收难度是非常大的。
在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看来,由于国内的地方政府没有成型的地方税体系,没有大宗稳定的主体税源和收入支柱,不得已就要产生很多隐性负债,另外还必然特别看重土地批租,在“招拍挂”中力求把价位冲得很高。因此,要让中国地方税体系从不成型向成型转变以优化相关制度安排,需要寻找其财源支柱,就绕不开不动产税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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