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庆两城市房产税已经试点了一年半,可以总结反思了,也一直有扩大试点的官方声音。”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但是具体扩大到哪个城市、怎么扩大,她没有听到任何确切的消息。
2011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司长陈杰曾表示,2012年湖北、湖南两省将开展新型房产税试点,即把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合并,按房产的市场评估值计征,与重庆、上海试点的房产税相比,这种新型房产税被业内人士认为更符合房产税的初衷。
与上述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的消息一致,8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公开表示,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总结沪、渝两市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积极研究推进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问题。但房产税扩容方案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
开征无异议,如何征才是问题?
房产税试点城市扩容何时启动,目前并不清楚。《中国新闻周刊》从多位消息人士处获悉,至少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不会轻易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在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看来,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其方向已相当清晰,当然这是在各方的博弈之下,在触动了各方利益、存在明显争议之下形成的一个清晰导向。
反对开征房产税的人也不在少数,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是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他认为,对于中国是否应该收房产税,不能笼统地说反对或支持,而是要看按什么条件来收。由于中国城镇土地为国有土地,在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再征收房产税,有重复课税的嫌疑。
此外,开征房产税也可能有悖于中央政府制定的结构性减税大方向。目前,中国房地产领域总体税负并不低,现存涉及房地产的税收包括:房地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营业税和所得税。
2009年1月,地产商会向全国工商联提交的一份名为《关于我国房价何以居高不下》的报告指出,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成本占直接成本的比例为58.2%,总费用支出当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
对此,贾康认为,土地出让金是地租,房地产税是法定税负。“租”和“税”两者是可以合理匹配、并行不悖的关系,不存在所谓不可克服的“法理障碍”和“不能容忍的重复征收”问题。他建议,可以设计“老房地产”与“新房地产”有所不同的税务区别对待办法。
从微观角度讲,房产税试点范围内,“新老划断”是更为折中的办法。
杨红旭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首先对于民居持有的首套房应该免征房产税。贾康也在多个场合称,首套房或一定人均标准之下的部分面积应免税。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长高培勇曾解释房产税靴子迟迟没有落地的原因时称,凡是有房子的人都不愿意缴税,房子多的人更不愿意缴税,开征房产税首先激起有房人的反对。
而现有的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试点为解决问题带来了曙光,即只对增量和高端房产开征房产税,这样把既得利益格局“绕”开了,也为未来的改革提供了一条可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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